国际法院称具有司法管辖权审理伊朗针对美国制裁提出的诉讼

国际法院称具有司法管辖权审理伊朗针对美国制裁提出的诉讼
国际法院在一份声明中表示:“法院认为,根据1955年《友好、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条约》,它有权受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于2018年7月16日提交的申请,该申请可以受理。”
特朗普政府在2018年5月8日颁布了针对伊朗的“重新全面实施和强制执行"制裁和限制性措施的决定。该决定旨在重新恢复奥巴马政府执政时期取消的针对伊朗和伊朗公司及其国民的制裁和限制性措施。伊朗就此请求国际法院依据美伊两国在1955年签订的《友好、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条约》,命令美国解除对德黑兰的制裁。美国在伊朗向国际法院提起这一诉讼后宣布退出该条约。
就伊朗要求国际法院进行裁决一事,美国表示:伊朗向国际法院提交审理的做法是企图干涉美国采取合法行动的主权权利,包括重新实施制裁。采取重新制裁行动是为了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伊朗提起诉讼是对国际法院的滥用。美国前国家安全顾问博尔顿曾明确表示,美国不承认国际法院对美国的司法管辖权。
伊朗外交部长扎里夫今天在国际法院宣布裁决后表示,国际法院的决定是“伊朗的又一次法律胜利。“
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莱斯则表示,美国对国际法院的裁决“感到失望”。
国际法院今天的裁决驳回了美国认为国际法院对于伊朗提起的诉讼没有管辖权的论点,也意味着将允许伊朗针对美国提起的诉讼继续进行下去。
普莱斯表示:“虽然伊朗可能试图将这一决定说成是在某种程度上支持其对案情的看法,但国际法院的规则和判例法表明,针对初步反对意见做出的决定并不预先判断案情。在本案的下一阶段,我们将解释为什么伊朗的主张没有法律依据。”
总部位于海牙的国际法院曾在2018年做出了有利于伊朗的裁决,表示华盛顿应通过其选择的方式,消除因向伊朗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食品和农产品以及确保民用航空安全所需的零部件和设备重新实施制裁而产生的任何障碍。
虽然国际法院做出裁定可以审理此案,但案件审理可能需要数年时间才能得出结论。国际法规定,国际法院有关国家争端的裁决具有最终地位,并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