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做出有利伊朗裁决 要求美国停止对伊朗实施的人道主义物资禁运

位于海牙的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图片/Frank van Beek
位于海牙的国际法院。

国际法院做出有利伊朗裁决 要求美国停止对伊朗实施的人道主义物资禁运

法律与预防犯罪

国际法院今天就伊朗提出的一项针对美国实施制裁的控告做出裁决,认定美国必须根据它于1955年同伊朗签订的《友好亲善、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条约》,通过自己选择的方式,取消因2018年5月8日宣布的制裁措施而产生的向伊朗自由出口某些物资的任何障碍。

这些物资包括:药品和医疗器械;食品和农产品;保障民用航空安全所需的备件、设备和相关服务(包括保修、维修、修理服务和检查)。

法院一致认为,美国必须确保相应许可证的颁发并给予必要授权,确保涉及以上物资的资金支付和其他资金转账不受任何限制。法院呼吁双方必须避免采取任何使争议加剧、使争议延伸到法院范围以外或使这一争议更加难以解决的行动。

国际法院从今年8月27日开始就伊朗控告美国对其实施制裁、从而违反美、伊两国在1955 年签署的《友好亲善、经济关系和领事权利条约》举行公开听证。

该条约于1955年8月15日在德黑兰签署,并于1957年6月16日生效。

伊朗在向国际法院递交的要求进行裁决的诉讼书中指出,该国的申请涉及美国在2018年5月8日颁布的“重新全面实施和强制执行"制裁和限制性措施的决定。该决定旨在重新恢复针对伊朗和伊朗公司及其国民的制裁和限制性措施。

此前,美国根据五个常任理事国以及德国和欧洲联盟于2015年7月14日同伊朗就核计划达成的《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取消了上述制裁和限制措施。

位于荷兰海牙和平宫的国际法院。
联合国图片/国际法院/Jeroen Bouman
位于荷兰海牙和平宫的国际法院。

 

伊朗称,通过实施5月8日颁布的重新制裁令,美国“已经并继续在违反”1955年条约的多项规定。因此,伊朗敬请法院裁定、命令并宣布美国违反了1955年条约中承诺的对伊朗的义务,并应毫不拖延地立即终止所宣布的威胁,此外美国应对违反其国际法律的行为给予充分赔偿。

就伊朗要求国际法院进行裁决一事,美国表示:伊朗向国际法院提交审理的做法是企图干涉美国采取合法行动的主权权利,包括重新实施制裁。采取重新制裁行动是为了保护美国的国家安全。伊朗提起诉讼是对国际法院的滥用。美国退出《联合全面行动计划》是因为这一计划未能保证美国人民的安全免受伊朗领导人带来的风险。

美国国家安全顾问博尔顿此前明确表示,美国不承认国际法院对该国的司法管辖权。

国际法院在今天所发表的裁决书中明确表示,该法院在这一案件的裁决中拥有恰当管辖权毋庸置疑。

伊朗核问题六国于2015年7月14日在维也纳与伊朗就妥善解决该国核问题达成历史性的“联合全面行动计划”。根据协议,伊朗将拆除三分之二的离心机,将浓缩铀库存削减至300千克以下,并在15年内不对纯度超过3.67%的铀进行浓缩。此外,伊朗必须允许在至多25年的时间里接受对其核设施、非核设施的广泛监控,以及对铀矿及离心机工厂的监督。而一旦伊朗按计划缩小核项目规模,针对该国的能源、金融及商业制裁将被解除,伊朗同时还能在海外市场获得超过1000亿美元的石油收入。

行动计划签署以来,国际原子能机构在连续12份报告中都证实了伊朗到现在为止兑现了所有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