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纪念“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

联合国纪念“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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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基文秘书长在11月25日“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国际日”发表致词,呼吁各国履行承诺,制止对妇女的暴力行为,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并向受害者提供补救措施。他强调,每个人都有责任在家庭、工作场所和社区大胆直言,终止暴力行为。

潘基文指出,无论富国还是穷国,都有妇女遭到殴打、贩卖、强奸和杀害。这些侵犯人权的行为不止是伤害个人,更破坏了整个社会的发展、和平与安全。

他表示,在许多地方,强奸仍然带有侮辱妇女的力量,使妇女不愿求法院保护她们。在一些国家,受害者遭受两次摧残:第一次是犯罪本身,第二次是在司法系统;司法系统可能捏造“通奸”的罪名并对她们进行处罚。即使罪犯被指证,也往往逍遥法外,尤其是警察或军队中的罪犯。

在刚果民主共和国东部安全局势动荡的北基伍省,每月得到报告的强奸案就有近350起,受害者生殖器官有时遭到切割。在海地某些暴力盛行的地区,50%的年轻女性被强奸或遭到性侵犯。在极少数勇敢地站出来寻求正义的受害者中,每三个人里就有一个不足13岁。

潘基文表示,今年在保护女性免遭暴力侵害方面,国际和国家层面上都出现了一些令人欣慰的进展,但仍有不足,仍然需要更加努力地执行法律,消除逍遥法外现象;消除姑息、纵容、搪塞或忽视暴力侵害妇女行径的态度和行为;并且为协助受害者和幸存者的服务提供更多资金。

联合国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信托基金星期二宣布,信托基金2008年总共将提供1900万美元,用于支持29个国家的23个与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相关的项目和倡议。援助资金总额比2007年翻了近四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