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权利公约谈判夜以继日力争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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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权利公约谈判夜以继日力争通过

《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的两周谈判今天进入最后一天,联大特别委员会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加点继续讨论。该委员会主席、新西兰大使表唐•麦凯(Don MacKay)表示,他有信心今晚能最终通过这个公约。

虽然一些国家对某些条款仍有异议,但唐•麦凯说:“我们已经胜利在望。我想今天可以通过”。与此同时,他也敦促各国代表不要为了某个立场而拖延公约的通过。他说:“这些代表团应该问一下他们的政府,他们是否愿意为了坚持某个立场而不加入这个公约。如果不会,就不必固守那个立场。”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阿尔布尔(Louise Arbour)本周三也发表声明,支持这一人权条约早日获得通过。

阿尔布尔说,现有的人权标准和机制,无法对残疾人的权益提供充分保护,使占全球人口十分之一的这个脆弱群体的人权常常被剥夺或侵犯。《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将有助于加强对他们的保护。

阿尔布尔说,《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的谈判从2001年开始。如果这次从8月14日到25日召开的联大特别委员会能圆满解决所有遗留问题,则21世纪的第一个人权公约就将诞生。人权高专办将与各会员国以及人权理事会和经社理事会等政府间机构一道努力,促进公约各条款的贯彻执行。

全球有6亿5 千万残疾人,但至今还没有专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国际公约。1993年的《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虽已成为各国立法的参照标准,但不像公约那样具有法律约 束力。目前立法保护残疾人的国家还不到50个,而对残疾人的歧视则非常普遍,比如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多达90%的残疾儿童没法上学。

在所有人类群体中,残疾人往往处在社会边缘,在实现其个人潜能中他们受到生理、法律、社会的多方阻碍。但是此公约将指导各国立法,从建筑、城市规划、交通、教育、就业和娱乐等所有方面,改变公众对于残疾人的成见。

残疾人的定义是本公约遇到的困难之一。大部分与会代表都同意,残疾人是指生理、心理、感官先天不足或后天受损的人,例如,失明、失聪、活动能力受限制以及智力发展缺陷,等等。许多人会在生命某段时间里由于受伤、疾病、衰老而患有残疾。

公约要求“逐步实现”的大部分条款,将与各国资源状况协调发展。一些步骤需要资金,对于资源稀缺的国家,国际援助将会有所帮助,公约的通过将有助于使这种通常被忽略的国际援助受到重视。

公约要求做出的一些社会设施的改变,不仅能便利残疾人,而且普通人也能从中受益。例如电梯和斜坡给每个人都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新的建筑建设考虑到残疾人的需 要,并不会大幅度增加建设成本。世界银行的研究显示,在建设前就考虑这些功能,花费将被降至最低,建设无障碍建筑,增加的成本少于1%。

残疾人是一个很大的人才库。残疾人能在广泛的领域贡献他们的才干、技巧和天赋。几乎在每个国家,残疾人都比非残疾人面对更高的失业率,但是研究显示,残疾人 在工作中的表现至少和健全人一样良好。高留职率和低旷工率足可抵消在工作场所安装残疾人设施的开销。2003年美国一项调查显示,约四分之三的残疾人雇员 不要求公司提供特别的设施。

有关《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的详细和相关信息(中文),可以访问下面网站:

http://www.un.org/chinese/disabilities/conven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