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完成《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起草

media:entermedia_image:9cf0d70e-fde7-4e9e-ac9d-031e955a51b2

联合国完成《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起草

联合国大会的一个特设委员会消除了最后的分歧,完成了期待已久的《残疾人权利国际公约》的起草,提交联大下星期正式通过。

这个特设委员会8月底原则上通过了公约的草案,本周二又对其进行了修改,以统一各国的意见。如获联大通过,这将是第一部保护残疾人权利的、有法律约束力的国际公约。

全球有6亿5千万残疾人,但在这个公约生效之前,还没有专门保障残疾人权益的国际公约。1993年的《残疾人机会均等标准规则》虽已成为各国立法的参照标准,但不像公约那样具有法律约束力。目前立法保护残疾人的国家还不到50个,而对残疾人的歧视则非常普遍,比如在一些发展中国家,多达90%的残疾儿童没法上学。

在所有人类群体中,残疾人往往处在社会边缘,在实现其个人潜能中他们受到生理、法律、社会的多方阻碍。但是此公约将指导各国立法,从建筑、城市规划、交通、教育、就业和娱乐等所有方面,改变公众对于残疾人的成见。

本公约旨在促进、保护和落实残疾人全面和平等地享有所有人权。公约内容包括:无障碍通道、个人便利、健康、就业、适应和康复、参与政治生活、平等和无歧视,等等。公约在考虑残疾人问题上做了一个从社会福利角度到人权角度的转换。

公约要求“逐步实现”的大部分条款,将与各国资源状况协调发展。一些步骤需要资金,对于资源稀缺的国家,国际援助将会有所帮助,公约的通过将有助于使这种通常被忽略的国际援助受到重视。

公约要求做出的一些社会设施的改变,不仅能便利残疾人,而且普通人也能从中受益。例如电梯和斜坡给每个人都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新的建筑建设考虑到残疾人的需要,并不会大幅度增加建设成本。世界银行的研究显示,在建设前就考虑这些功能,花费将被降至最低,建设无障碍建筑,增加的成本少于1%。

残疾人也是一个巨大的人才库。残疾人能在广泛的领域贡献他们的才干、技巧和天赋。几乎在每个国家,残疾人都比非残疾人面对更高的失业率,但是研究显示,残疾人在工作中的表现至少和健全人一样良好。高留职率和低旷工率足可抵消在工作场所安装残疾人设施的开销。2003年美国一项调查显示,约四分之三的残疾人雇员不要求公司提供特别的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