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欢迎赞比亚承诺废除死刑 

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并且有无可辩驳的故意杀人证据,国际法才允许实施死刑。(资料图片)
儿基会图片/Josh Estey
只有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并且有无可辩驳的故意杀人证据,国际法才允许实施死刑。(资料图片)

联合国欢迎赞比亚承诺废除死刑 

人权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今天对赞比亚总统5月24日承诺在该国废除死刑,并与议会合作结束这种残忍、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惩罚表示欢迎。人权高专办强调,使用死刑不符合维护基本人权和尊严。 

目前,约有170个国家在法律上或实践中废除或暂停执行死刑。 

赞比亚自1997年最后一次执行死刑以来一直暂停执行死刑,但在法律上正式废除死刑将是该国在人权方面向前迈出的一大步,增加了全世界日益增长的普遍废除死刑的共识。 

人权高专办敦促赞比亚政府和议会立即以切实的法律改革来支持总统的承诺,包括修订《刑法典》和《刑事诉讼法》,以删除其中的死刑条款,并重新启动宪法改革进程,以扩大《权利法案》,包括明确禁止死刑。 

人权高专办还鼓励赞比亚政府通过批准关于废除死刑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在这一关键问题上进一步展示国际领导力。 

人权高专办表示,它随时准备向赞比亚当局提供技术援助和合作,以实现这一承诺。 

废除死刑的国际趋势 

从20世纪60年代初开始,尽管大多数国家当时依然在使用死刑,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起草者们已经开始在国际法中为废除死刑采取了行动,尽管公约第6条允许在有限制的情况下使用死刑。 

1989年,在《公约》通过33年后,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项任择议定书,赋予了废除死刑决定性的新动力。参与缔约《议定书》的会员国同意不再处决其管辖之下的任何人。 

联合国大会在2007年、2008年和2010年通过三项决议,促请各国尊重国际标准,保护面临死刑者的人权,逐步限制死刑的使用,减少可构成死刑的罪名。 

已经废除了死刑或不再使用死刑的联合国大约170个会员国的法律系统、传统、文化和宗教背景各不相同。然而,多个国家的囚犯依然面对着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