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高专扎伊德敦促国际社会全力支持国际刑事法院

人权高专扎伊德。联合国图片/Jean-Marc Ferré
人权高专扎伊德。联合国图片/Jean-Marc Ferré

联合国人权高专扎伊德敦促国际社会全力支持国际刑事法院

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第15次会议(Assembly of States Parties to the Rome Statute of the 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11月16日在荷兰海牙总部开幕。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扎伊德(Zeid Ra'ad Al Hussein)与会并发表讲话,对布隆迪、南非等几个非洲国家近期宣布退出法院的决定深表遗憾,称这是对最恶劣罪行的受害者以及国际司法公正的“背弃”,并就此敦促国际社会全力支持“不可替代”的国际刑事法院的工作。

布隆迪、南非、冈比亚三个非洲国家在上月底相继宣布退出国际刑事法院,刚果共和国以及纳米比亚随后也表达了相同的愿望,上述国家均指责该机构已“沦为西方大国不公正对待非洲的工具”。星期三,于2000年签署但至今尚未批准《罗马规约》的俄罗斯也宣布退出。人权高专扎伊德16日在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缔约国大会上就此指出,相关立场并不令人信服,其目的似乎更多地旨在保护国家领导人免受起诉,由此显示出当权者对国际刑事法院的畏惧。

扎伊德表示,越来越多的国家正在批准《罗马规约》,国际刑事法院的普遍加入势在必行,因为当今世界没有任何其他机构能够取而代之。非洲正义和人权法院(The African Court of Justice and Human Rights)的重要价值自然不言而喻。即使让它拥有对国际罪行的刑事管辖权,但该法院的议定书草案明确禁止其调查“任何正在服务的非洲联盟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或其他高级国家官员”。扎伊德说,退出“罗马规约”让那些可能实施罪行的领导人得到豁免庇护,但这将以牺牲其国民、尤其是严重罪行的受害者获得国际刑事法院的保护为代价。

扎伊德表示,《罗马规约》第27条明确规定了“官方身份的无关性”,强调规约对任何人一律平等适用,不得因官方身份而差别适用。特别是作为国家元首或政府首脑、政府成员或议会议员、选任代表或政府官员的官方身份,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免除个人根据本规约所负的刑事责任,其本身也不得构成减轻刑罚的理由。他敦促缔约国坚决维护相关条款,不能迫于一些国家“退出法院”的威胁对其进行改变;同时,任何未来的修正案也不应触及《规约》当中的关键条款。

扎伊德在致辞中指出,国际刑事法院、与任何其他机构一样在设计或运作上可能并不完美,但却毫无疑问是最权威的国际司法机关。他高兴地注意到,许多非洲国家,包括博茨瓦纳、科特迪瓦、尼日利亚、马拉维、塞内加尔、坦桑尼亚、赞比亚和塞拉利昂都明确表示不会退出国际刑事法院。他就此呼吁国际社会团结一致,为法院提供全力支持,共同维护全球各地罪行受害者的权益,帮助伸张正义、打击有罪不罚现象。

国际刑事法院根据联合国于1998年通过的《罗马规约》在2002年7月正式成立。该机构负责审理国家、检举人和联合国安理会委托其审理的案件,有权对种族灭绝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进行审判,追究相关个人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