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调查报告:证据表明叙政府军和“伊斯兰国”武装均在冲突中使用过化学武器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联合国联合调查机制负责人甘巴资料图片。联合国图片/Evan Schneider
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联合国联合调查机制负责人甘巴资料图片。联合国图片/Evan Schneider

最新调查报告:证据表明叙政府军和“伊斯兰国”武装均在冲突中使用过化学武器

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第2235号决议设立的“《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组织—联合国联合调查机制领导小组”日前提交了第三份报告。该机制负责人甘巴(Virginia Gamba)8月30日就报告主要内容向安理会成员进行了通报并向媒体发表谈话。她表示,目前有明确证据显示,叙利亚政府军和“伊斯兰国”极端武装组织都曾在冲突中使用过有毒化学武器。

联合调查机制负责人甘巴30日在接受联合国电台专访时指出,依据安理会授权,由三名成员组成的调查组的职责是尽最大可能查明叙利亚境内实施、组织、资助或以其他方式参与把包括氯在内的化学品或其他任何有毒化学品用作武器行为的个人、实体、团体或政府。在从今年3月1日开始的第二阶段调查过程中,调查组重点针对9起案件开展了独立、公正和客观的审查并得出了最终结论。

甘巴说,“报告中谈及有三起案件,联合调查机制领导小组已经发现了充分的证据,可以表明谁是责任方。在这三起案件中,我们认定叙利亚空军是两起案件的责任方,在战斗中使用了氯气,具体是2014年4月21日在西北部伊德利布省的塔米尼斯村(Talmenes),另一起是2015年3月16日在伊德利布省的沙明村(Sarmin)。第三个案件2015年8月21日发生在叙利亚北部阿勒颇省的马雷亚(Marea),‘伊斯兰国’武装动用了致命毒气芥子气……”

甘巴表示,联合调查机制领导小组在此份报告中将另外三起案件列为“接近获得结论所需的充足信息”,因此处于“开放状态”,因为调查组正在等待法医实验室的相关分析报告。它们分别发生于2014年4月18日哈马省的卡法兹塔村(Kafr Zita)、2015年3月16日伊德利布省的库梅纳斯镇(Qmenas),以及2015年3月24日伊德利布省的本尼什镇(Binnish)。调查组将在预计于今年9月中旬提交的第四份报告中对上述案件进行更新。

此外,另有三起案件被列为“难以定论”。甘巴在专访中表示,调查组无法获得充足的信息,或者所掌握的信息过于自相矛盾,因此决定不再对之进行调查。

2015年2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称,其调查团认定在2014年4月至8月间,叙利亚部分地区多次发生将氯气作为武器使用的事件。当年8月7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决定设立联合调查机制,以查明叙利亚境内化学武器袭击的责任方。当年11月,禁止化学武器组织-联合国联合调查机制开始全面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