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再度就打击索马里海盗问题通过决议

安理会再度就打击索马里海盗问题通过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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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会星期二再度就打击索马里海盗问题通过决议,邀请在索马里沿海打击海盗行为的所有国家和区域组织与愿意羁押海盗的国家订立特别协议或安排,让这些国家、特别是区域各国的执法人员登船,以便调查在打击行动中被拘留人员的海盗和武装抢劫行为并进行起诉。

决议指出,上述做法的前提是登船执法人员在索马里领海行使第三国管辖权须事先征得索马里过渡政府的同意,而且这类协议或安排不影响《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的有效执行。

决议还规定,从12月2日起的12个月内,那些已由索马里过渡政府事先已知会秘书长的、合作打击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的国家及区域组织,应过渡政府请求,可以在索马里境内采取一切必要的适当措施,制止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

安理会同时吁请会员国应索马里过渡政府的请求,在知会秘书长的情况下,协助过渡联邦政府加强其运作能力,将那些利用索马里领土策划、协助或从事海盗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者绳之以法。

决议鼓励在索马里沿海打击海盗行为的所有国家和区域组织建立一个国际合作机制,作为国家、区域组织和国际组织之间就打击索马里沿海海盗行为和海上武装抢劫行为相互沟通的联络点;并考虑建立一个区域信息中心,以便交流有关海盗行为的信息。

安理会在决议中对索马里问题监察组今年11月的报告结论表示关切;该报告称相关方交付的酬金不断增加,正在助长索马里沿海的海盗行为。

决议还指出,安理会有关索马里军火禁运的决议未能强制实施,使海盗随时可以取得军火和弹药,在某种程度上造成海盗行为日益猖獗。

这是安理会今年就打击索马里海盗问题通过的第四份决议。在12月2日通过的上一份决议中,安理会将各国与索马里过渡联邦政府合作在索马里海域打击海盗的授权延长了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