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事会召开巴勒斯坦问题特别会议

人权理事会召开巴勒斯坦问题特别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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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今天就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的人权局势举行特别会议。联合国被占巴勒斯坦领土人权情况特别报告员杜加特(John Dugard)指出,以色列近来针对巴勒斯坦武装分子绑架该国一名士兵所做的报复行为超出了应有的界限,构成了对国际人权法的侵犯。

召开这次这次会议的要求,是突尼斯代表阿拉伯国家提出来的,并得到了包括中国、古巴、印度、俄罗斯、斯里兰卡等在内的20个理事国的赞同。根据联大关于成立人权理事会的60/251号决议规定,只要有三分之一理事国提出请求,人权理事会就可以召开特别会议。联合国的人权理事会,上周五才刚刚结束了其成立后的首届会议。

杜加特今天在人权理事会特别会议上说:“以色列的行为从道义上讲站不住脚。在法律上,巴勒斯坦人根据《公民和政治权利公约》和《经济和社会权利公约》所享有的生命权、健康权和食物权受到了侵犯。以色列拘留巴勒斯坦内阁和议会成员违反了《日内瓦第四公约》对集体惩罚的禁止。”

杜加特还指出,以色列的行动影响了上百万人的生活,加沙地带的居民没有水、缺乏食物和药品,人道局势严峻。

人权理事会这次特别会议星期四还将继续进行,并考虑通过一项决议。

另一方面,联合国打击恐怖主义时维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报告员马丁•施凯宁(Martin Scheinin)对以色列议会6月27日通过的有关拘禁的立法表示关切。他指出,这项立法未对因安全原因被拘禁的人提供所有必要的程序性安全保障。

施凯宁指出,新立法保留了现行的在被拘禁21天内不能得到律师服务的规定,这违反了国际人权法。

不过,施凯宁对新的立法采纳了各方的一些意见表示欣慰,特别是新的立法修正了草案中对非以色列居民的歧视。

施凯宁敦促以色列遵守《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国际法的规定,在实施反恐措施时,促进和保护人权。

施凯宁是芬兰法学家,2005年被任命联合国人权特别报告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