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新任择议定书增设投诉机制(7:14)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新任择议定书增设投诉机制(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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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1月14日对世界各地为保护和促进儿童权利而不懈努力的人们来说是一个具有纪念意义的重要日子。哥斯达黎加政府当天正式批准了《儿童权利公约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成为第十个批准该议定书的国家,由此使得这份全新的任择议定书将在三个月后全面生效,为捍卫儿童权利的行动增添新的有力工具。这份议定书到底有何效力?它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它又将如何帮助防止侵犯儿童权利的罪行发生?请听联合国电台记者程浩的报道:

1959年11月2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儿童权利宣言》,明确了儿童应当享有的各项基本权利。但一些儿童工作者指出,宣言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不能起到更大的作用。因此,联大于1978年决定制定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公约,并为此成立了起草工作组。1989年11月20日,在《儿童权利宣言》通过30周年之际,联大通过了《儿童权利公约》。1990年9月2日,《公约》在获得20个国家批准加入后正式生效。目前,该《公约》已获得193个国家的批准,是世界上最广为接受的国际公约之一。

《儿童权利公约》共有54项条款。根据《公约》,凡18周岁以下者均为儿童,除非各国或地区法律有不同的定义。《公约》规定了世界各地所有儿童应该享有的数十种权利,还确立了包括无歧视、儿童利益最大化、生存和发展权以及尊重儿童想法在内的四项基本原则,为国际社会明确了儿童工作领域的目标和努力方向。 2000年5月,联合国大会在《儿童权利公约》框架基础上通过了《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和《关于贩卖儿童、儿童卖淫和儿童色情的任择议定书》,以推动国际社会努力保护儿童、消除日益猖獗的残害儿童犯罪活动。截至目前,这两份议定书已分别获得了152个和163个国家的批准。

2011年12月,联大又通过了《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规定权利受到侵犯的儿童或其代理人可以向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进行投诉,委员会将对之进行审查,如果发现的确存在违反《儿童权利公约》的行为,将向有关国家政府提出具体行动建议,并就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追踪。这份议定书于2012年开放供各国签署至今已分别获得阿尔巴尼亚、玻利维亚、加蓬、德国、黑山共和国、葡萄牙、西班牙、泰国、斯洛伐克和哥斯达黎加10个国家的批准;按照相关规定,该任择议定书将于三个月后正式生效。

来自埃塞俄比亚的梅兹姆尔(Benyam Mezmur)是由18名国家独立人权专家组成的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的成员。他在接受联合国电台专访时表示,歧视、虐待、贩卖儿童、对儿童施加肢体或精神暴力等侵犯儿童权利的事件每天都在全球各地发生,此份新的议定书的生效为儿童提供了重要的投诉机制,赋予了儿童新的力量。

梅兹姆尔:“(英语)新的任择议定书,我认为是保护儿童权利行动中一直缺失的一个重要链条。长期以来,儿童权利委员会只能通过各国政府所提供的报告来了解它们在保护和促进儿童权利方面所采取的行动以及相关进展,从某种程度而言是有一定局限性的。随着《关于设定来文程序的任择议定书》的生效,今后我们将有机会直接听取来自儿童个人的投诉,真实了解儿童在实地获得教育、卫生、社会福利等权利是否被尊重和保障的情况。这可以说是赋予了儿童以及儿童工作者新的力量和工具,来主动捍卫儿童权利。”

梅兹姆尔说,对于合法权利遭践踏和剥夺、在自己的社区和国家无法通过司法途径来捍卫自己权利的众多弱势儿童而言,此次生效的《儿童权利公约》新的任择议定书无疑是一个“法宝”,它将赋予儿童和成年人同等的机会,依据相关国际法条约、通过国际人权机构来“讨个说法”!这是在落实《儿童权利公约》进程中向前迈出的重要一步,同时也为各国在尊重和保护儿童权利工作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梅兹姆尔:“(英语)过去,一直是我们这些成年人在讨论儿童需要什么?哪些应该是保护儿童权利的优先工作?现在就完全不同了,因为新的任择议定书让国际社会直接能够听到儿童个人以及团体的声音,让儿童自己讲述他们想要什么?哪些权利应该得到保障和尊重?同时,当他们的合法权利被侵犯时,儿童也可以借助这个新的工具来为自己以及所有处境相同的同龄人申诉……”

那么这份新的《儿童权利公约》任择议定书具体将如何运作?儿童在遭遇严重侵权行为之后又应该如何保护自己呢?梅兹姆尔就此向我们进行了简要介绍。

梅兹姆尔:“(英语)我们的工作程序具体是:首先,个人权利遭侵犯的当事儿童所在的国家需要受理相关投诉材料,并依据《儿童权利公约》规定、采取一切努力对案件进行调查。其次,在侵权罪行得到证实之后,儿童权利委员会将努力协调在国家内部寻求解决办法,并可能要求政府保护投诉儿童或防止报复行为发生。最后,在国内司法程序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当事儿童可以向儿童权利委员会申诉;委员会在对案件进行认真审查之后将向有关国家提出行动建议,并对建议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予以跟进和监督。”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也特别就此发表声明,欢迎《儿童权利公约》第三份任择议定书即将生效,并呼吁更多国家尽快采取行动,签署并批准这份任择议定书,以进一步提高公众意识,加强国际合作,打击践踏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活动。人权高专办强调,在受理相关投诉案件时,有关各方必须采取“儿童敏感性(child-sensitive)”的措施,将儿童的观点和意见纳入其中,予以考量,但同时也必须提高警惕,确保当事儿童不是因为受到威胁、指使或者利用而进行诬告。

程浩,联合国纽约总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