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提名古特雷斯连任联合国秘书长

爱沙尼亚常驻联合国代表约根森(Sven Jürgenson)作为安理会本月轮值主席主持了提名联合国秘书长候选人的会议。
联合国图片/Eskinder Debebe
爱沙尼亚常驻联合国代表约根森(Sven Jürgenson)作为安理会本月轮值主席主持了提名联合国秘书长候选人的会议。

安理会提名古特雷斯连任联合国秘书长

联合国事务

联合国安理会今天已正式选定现任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作为其提名的候选人,连任秘书长这一联合国最高职位第二个五年任期。

这一建议是在安理会非公开会议上以鼓掌方式通过的决议中提出的。安理会的提名现已提交给拥有193个会员的联合国大会正式批准。

古特雷斯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被安理会提名是“莫大的荣幸”,并感谢在安理会任职的十五国大使对他的信任。 同时,他说,“我也感谢葡萄牙再次提名我。” 

“荣幸之至”

古特雷斯表示,“在过去四年半里,我们一直面临着如此多复杂的挑战,能够为‘我们人民’服务并领导联合国组织杰出的男女工作人员,这是一种莫大的荣幸。 ” 

他说:“如果联大将第二届任期的职责委托于我,我将深感谦卑。”

根据任命联合国秘书长的程序,在将建议从安理会转交给联大后,将发布决议草案供联大采取行动。在与会员国进行适当协商后,联大主席将确定审议草案的日期。

愿景声明

古特雷斯于今年3月分发了他的第二个五年任期愿景声明,并于5月初参加了在联合国纽约总部举行的非正式互动对话

非正式对话是在上一次遴选秘书长的过程中引入的,以建立新的透明度标准,目的是让候选人表达自己的观点并回答国际社会,包括民间社会的广泛代表提出的问题。

在过去六次选举秘书长的过程中,均由联大经过协商一致通过决议任命秘书长。

投票表决只有在会员国提出要求时才会进行,并且联大以表决方式通过该决议需简单多数票。但联大可以决定该决议通过需要三分之二多数赞成。如果进行投票,将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历史进程

1945 年签署的《联合国宪章》是本组织的基础,《宪章》第 97 条对秘书长的选举做出了简要规定,即“应由联合国大会根据安理会的推荐任命秘书长。”在 1946 年的第一届会议上,联大在遴选过程中更加活跃。

联大通过了第 A/RES/1/11 号决议,决定安理会在遴选过程中起主导作用,在非公开会议上就最终候选人达成一致,并提交联大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