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专家:伊拉克处决死刑犯的方式或将构成危害人类罪

伊拉克首都巴格达。
图片: YUNAMI
伊拉克首都巴格达。

联合国人权专家:伊拉克处决死刑犯的方式或将构成危害人类罪

人权

十四位联合国人权专家周四表示,伊拉克政府处决那些根据模糊的反恐法律、通过酷刑获得认罪的死刑犯的做法构成了国际法界定的任意剥夺生命的行为,并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

死刑执行数量激增

人权专家们说:“令我们感到震惊的是,自2016年以来,公开报道的死刑执行数量居高不下,总计近四百起,其中包括今年的30起。而政府明确承诺继续执行死刑,完全无视司法中的违规行为、强迫失踪案件和刑讯逼供等导致这些不公正判决的情况。”

根据官方记录,伊拉克有8000名死囚。专家们表示,如果任意处决具有广泛和系统性的性质,就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任何直接或默许参与此类行为的官员都要承担刑事责任。

他们表示,像伊拉克这样保留死刑的国家并不能被免除执行国际法规定的义务。国际法规定死刑仅适用于“最严重的罪行”,即故意杀人。

专家们说:“我们坚持认为,(伊拉克)2005年第13号《反恐法》第(2)和(3)条所详述的大多数罪行,以及据此判处死刑的罪行,都未达到‘最严重罪行’的标准,因此这些处决行为是任意的。据称,这些死刑判决主要针对伊拉克逊尼派男性,且涉嫌出于政治目的,这一情况令人深感不安。”

专家们表示,由于不知道执行死刑的具体日期,死囚们不仅承受着严重的心理痛苦,据称他们还在臭名昭著的纳西里耶监狱遭受酷刑和其他形式的虐待,包括无法获得充足的食物和清洁的饮用水。此外,他们还被拒绝接受严重和传染性疾病的医疗护理,这导致他们在监禁期间过早死亡。

专家们说:“我们对据报道在纳西里耶监狱因酷刑和恶劣的拘留条件导致的多起死亡感到震惊。我们提醒伊拉克政府,根据国际法,直到通过符合2016年《关于调查潜在非法死亡的明尼苏达规程》的相关国际标准进行彻底和公正的调查并开脱其导致囚犯死亡责任之前,政府就应认定对囚犯死亡负有责任。”

呼吁停止处决 进行全面彻查

专家们再次敦促伊拉克政府立即停止所有处决,确保对死囚,特别是被控犯有恐怖主义相关罪行的死囚进行公正的重审,并按照国际标准立即对所有强迫失踪、酷刑和虐待指控展开彻底和公正的调查。此类调查的结果必须公之于众。

专家们已向伊拉克政府表达了他们的关切,并确认他们愿意与伊拉克当局合作,以制止 这些侵权行为,将肇事者绳之以法,并向受害者及其家属提供赔偿。

人权专家

联合发表该声明的人权专家包括:联合国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 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成员; 人人有权享有能达到的最高标准身心健康特别报告员; 联合国反恐中注意促进与保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特别报告员; 被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成员; 法官和律师独立性特别报告员以及任意拘留问题工作组成员等。

特别报告员是人权理事会特别程序的一部分。特别程序是联合国人权系统中最大的独立专家机构,是人权理事会独立的实况调查和监督机制的总称,负责处理世界各地的具体国别状况或专题问题。特别程序的专家在自愿的基础上工作,他们不是联合国工作人员,独立于任何政府或组织。他们以个人身份行使职责,不因其工作收到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