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伊核问题六国与伊朗达成伊核问题全面协议

联合国图片/Eskinder Debe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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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伊核问题六国与伊朗达成伊核问题全面协议

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与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7月14日分别发表声明,欢迎包括美国、英国、法国、俄罗斯、中国和德国在内的伊朗核问题六国当天在维也纳与伊朗终于达成了历史性的全面解决伊朗核问题的协议,同时祝贺各方经过20多个月的谈判,为解决延续了12年的伊朗核问题达成了政治共识。

正在埃塞俄比亚首都亚的斯亚贝巴参加联合国第三次发展筹资国际会议的潘基文秘书长14日向媒体发表讲话,热烈欢迎并祝贺伊朗核问题六国与伊朗达成历史性协议,称这验证了对话的价值。

潘基文说,“各方谈判代表为协议的达成投入了大量工作,我对他们所展现出的决心和承诺表示钦佩,同时对各方领导人批准这一煞费苦心制定的协议的勇气深表赞赏。我希望也相信这一协议将指引面临诸多严峻安全挑战的中东地区实现更大的相互了解与合作,并为促进地区、乃至全球和平与稳定做出重要贡献。在落实这一历史性的重要协议的过程中,联合国随时准备与相关各方开展全面合作。”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当天也发表声明,对协议的达成表示欢迎,称该协议将有利于原子能机构在伊朗开展进一步的核查工作。他说,国际原子能机构早些时候已经与伊朗签署了一份路线图,以澄清过去以及目前存在的有关伊朗核计划的“悬而未决的问题”。欧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莫盖里尼说,一旦国际原子能机构认定伊朗核计划属于和平性质,对伊朗的制裁将立即解除。

据报道,伊核问题协议包括解除对伊朗制裁及其行动计划、核技术合作、对协议实施的监控、对伊朗核能力的设限以及联合国安理会决议的草案等关键方面的内容。协议实施后,对伊武器禁运最长将可维持5年,对伊弹道导弹技术转让禁令最迟在8年后取消。国际核查人员不能随意获得授权核查伊朗敏感设施,包括军事基地。伊朗有权对国际核查人员的核查要求提出异议,一个由伊朗和六国人员组成的仲裁机构将对有关争议作出裁决。联合国安理会将于7月底通过决议批准伊核问题全面协议。协议将在获得安理会批准后90天内生效。

根据伊朗与伊核问题六国2013年11月达成的阶段性协议,伊朗同意在2014年7月20日前就其核计划作出妥协,西方国家则相应减轻对伊制裁,各方同时寻求通过谈判达成全面协议。由于分歧严重,各方将谈判期限延长至2014年11月,后又推迟至今年6月底。今年4月2日,六国与伊朗达成一项伊核问题框架性解决方案,为最终达成一项全面协议确立了基础。

最后一轮有关全面协议的谈判持续了17天,先后错过了6月30日和7月7日两个谈判期限。7月13日24时,即第3个谈判截止期限前后,双方终于在对伊武器禁运、国际核查人员权限等棘手问题上达成妥协,扫清了全面协议谈判的最后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