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高专办呼吁阿富汗新政府彻底消除拘留中酷刑与虐待

人权高专扎伊德。联合国图片/Jean-Marc Ferré
人权高专扎伊德。联合国图片/Jean-Marc Ferré

人权高专办呼吁阿富汗新政府彻底消除拘留中酷刑与虐待

联合国驻阿富汗援助团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2月25日在日内瓦和喀布尔同时发布了第三份关于阿富汗方面关押冲突相关被拘者待遇的报告。报告称,政府拘留设施内被拘者受到酷刑和虐待的情况显示了一些进步,并欢迎新政府承诺要加快努力,充分消除拘留设施内的酷刑与虐待做法。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25日发布的媒体通报称,此次公布的调查结果来自2013年2月至2014年12月间与790名冲突相关被拘者的访谈,对阿富汗安全部门、警察和司法官员的调查,以及对文件、医疗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分析。报告发现三分之一的受访被拘者曾遭受过虐待或酷刑,与上一个报告周期相比下降了14%。这主要得益于2013年2月第129号总统令颁布后政府禁止酷刑的新政策和方针、对拘留设施更多的审查走访、对替代性审问技巧的集中培训和国家与国际行为者的其他措施。

秘书长阿富汗事务特别代表兼联合国阿富汗援助团负责人海索姆(Nicholas Haysom)援引报告指出,阿富汗政府防范酷刑和虐待的努力已经在过去两年中显示出一些进步,不过仍有许多工作要做。联合国方面欢迎新一届政府做出承诺,要落实一项新的消除酷刑国家计划,其主要内容包括立法改革、批准《禁止酷刑公约任择议定书》、为酷刑受害者提供补救、教育和能力建设方案、在公共文化中贬斥酷刑、防范性措施、以及持续地遵循落实这项国家计划等。海索姆表示,联合国将为这一旨在消除阿富汗政府设施内酷刑与虐待的全面方针提供全力支持与协助。

此次发布的全新报告重点关注了阿富汗国家安全局、国家警察、地方警察和国家军队大量设施中在逮捕和审问阶段的虐待与酷刑。被拘者——主要是塔利班与其他反政府组织成员或涉嫌参与冲突相关犯罪的个人——仍然持续受到严重的痛苦和折磨,其目的是获取口供或信息。报告描述了十六种酷刑和虐待的手段,包括用管子、钢丝和棍棒进行毒打,悬挂,电击和窒息。报告同时指出,国家安全局和内政部的内部问责与监察机制依然不够完善,缺少独立、权威、透明和能力,对使用酷刑现象持续的有罪不罚更导致酷刑不断发生。

报告就此强调,酷刑是阿富汗宪法和法律以及国际法所禁止的,并可被刑事定罪。问责、特别是起诉实施与执行酷刑者,起诉下达命令或赦免酷刑的人,是一种关键的方式,以表明最高层终止酷刑的政治承诺。联合国人权高专扎伊德表示,酷刑是一种非常严重的犯罪,对此不容辩解。国际层面绝对禁止酷刑。我们已经看到过许多案例,它们表明酷刑的使用如何削弱国家安全,并证明它会适得其反。他强调,阿富汗宪法和刑事诉讼法都包括了正当程序保证,以保护被拘者免受酷刑和虐待,包括禁止使用通过酷刑获取的证据,并就此呼吁新政府加倍努力,彻底消除酷刑与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