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威特、印度、印尼等国恢复执行死刑 人权高专办深表关注

科威特、印度、印尼等国恢复执行死刑 人权高专办深表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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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一,科威特处决了三名死刑,这是该国自2007年以来首次执行死刑判决。联合国人权高专办4月5日发表声明指出,该机构对最近一些亚洲和中东国家在暂停执行死刑几年后,开始恢复处决死刑犯深表关注。

人权高专办发言人科尔维尔指出,中东地区定期执行死刑的国家包括:沙特阿拉伯,也门和伊拉克。由于伊拉克持续高企的死刑执行率,人权高专办对该国的情况尤为关注。

科尔维尔说:“2012年伊拉克共处决了123人,其中包括5名女性,(这一数字)与以往相比有大幅度增长。在一个公正审判标准令人持续关注的国家,这一情况让人深感忧虑。”

科尔维尔表示,亚洲的印度和印度尼西亚也在最近开始重新执行死刑,而日本则在2012年就恢复了这一做法。此外,中国、朝鲜和伊朗每年都会处决数目不详的死刑犯。

科尔维尔说,2013年以来,非洲地区还没有任何国家执行死刑,而除美国和白俄罗斯外,美洲和欧洲的其他国家也都没有执行死刑。

人权高专办指出,在许多情况下,死刑判决都明显违反了国际规范和标准。例如,公正审判标准和正当程序得不到尊重、违反《儿童权利公约》处决少年犯、犯罪行为及被指控的罪行达不到“最严重罪行”的标准、被关押在死囚牢房长时间后才执行死刑以及未能确保向外籍死刑犯提供领事服务等。

人权高专办呼吁相关国家采取必要的措施,遵照联大决议,以废除死刑为目标,建立一个正式暂停执行所有死刑的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