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关注埃及出台限制集会自由法令

人权高专办发言人科尔维尔
人权高专办发言人科尔维尔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关注埃及出台限制集会自由法令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公室2月19日发表声明,对埃及内阁早些时候批准了一份有关示威集会的新法律草案表示关切,称其中部分限制性条款有悖保护公民言论与集会自由权利的相关国际法,并建议当局对草案内容进行深入的考量。

人权高专办发言人科尔维尔(Rupert Colville)19日在日内瓦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指出,埃及内阁本月13日通过了有关限制示威游行活动的法律草案,人权高专办对此表示遗憾,因为其内容反映出埃及当局对人权高专办及其它国际人权组织所提出的旨在改善该国人权现状的建议和意见并没有充分予以考虑和重视。

科尔维尔说,“集会自由,作为民主的基石之一,已被载入了《世界人权宣言》,以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第21条)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第8条)两项国际公约,埃及在1982年就对其予以正式批准。尽管集会自由可以受到一定的限制,但自由始终应该被视为规则,而限制则是例外。此次通过的法律草案,按照目前的形式,其施加限制的类型和范围令人关切。”

科尔维尔表示,埃及内阁批准的新法令草案规定,将对不依照相关法律要求组织集会的人员施加刑事制裁。同时,草案对公共秩序以及集会场地等内容进行了相当宽泛的各种限制,并给予内政部更大的自由裁量权,可以对游行集会的申请不予批准。

人权高专办就此强调,任何人不应该因为通过和平示威方式去解决人权问题而被定罪、受到任何威胁或沦为暴力行为、骚扰或迫害的对象。人权高专办强烈建议埃及当局对法律草案的内容进行进一步的审议和修改,确保其完全符合国际人权法的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