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大再次通过决议谴责叙利亚境内的暴力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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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大再次通过决议谴责叙利亚境内的暴力行为

联大纽约时间2月16日下午通过了一份由阿拉伯国家提出的决议,强烈谴责叙利亚当局继续大规模蓄意侵犯人权和基本自由,并请秘书长任命一名特使,支持阿盟解决叙利亚危机的努力。这是联大在去年12月19日谴责叙利亚境内的暴力行为后,第二次就该国局势通过决议。

联大表决结果是137票赞成、12票反对和17票弃权。布隆迪、科摩罗和哈萨克斯坦三国的投票由于技术原因未能计入,但不影响决议获得通过的结果。叙利亚、俄罗斯、中国、委内瑞拉、朝鲜等国投了反对票。

提案国除巴林、埃及、约旦、科威特、卡塔尔、沙特阿拉伯、突尼斯等十多个阿拉伯国家外,还有英国、美国、法国等数十个国。

决议重申维护叙利亚的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并强调以和平方式解决该国当前的政治危机。

决议谴责一切暴力行为,不论其为何方所为,并要求包括武装团体在内的叙利亚所有各方立即停止一切暴力或报复行为。

决议再次强调必须追究责任,结束有罪不罚,包括追究其侵犯行为可能构成危害人类罪的责任人。

决议要求叙利亚根据阿拉伯联盟的要求停止暴力,保护民众,释放所有因最近事件被任意拘留的人,从各城镇撤军,保障和平示威的自由,让阿盟所有相关机构和阿拉伯及国际媒体自由进出并行动。决议呼吁叙利亚当局让人道主义援助安全和不受阻碍地通行。

决议支持阿盟今年1 月22 日的决定,协助由叙利亚人主导的走向民主多元政治制度的政治过渡进程,并根据阿盟提出的时间表,认真开始政治对话。

决议还请秘书长和联合国相关机构为阿盟提供支持,进行斡旋,包括任命一名特使,并提供技术和物质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