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理事会任命伊朗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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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理事会任命伊朗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3月24日以22票赞成、7票反对、14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决议,决定任命一名特别报告员,负责就伊朗人权状况进行审查、监督、汇报和提供建议。美国、英国、法国等投了赞成票,中国、俄罗斯等投了反对票。这是人权理事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首次任命新的国家状况特别报告员。

美国是决议提案国之一,该国常驻人权理事会代表多纳霍(Eileen Chamberlain Donahoe)表示,美国及其他伙伴对伊朗近年来人权状况显著恶化深感关切,对人权理事会通过这一重要决议感到欣慰,这将向伊朗的受害者传递国际社会并没有忘记他们的信息。

伊朗代表萨贾迪(Seyed Sajjadi)在随后的发言中,就伊朗的人权状况进行了辩护,并且对美国在人权理事会中的作用进行了强烈的抨击。他指出,美国在人权理事会的前身人权委员会中采取的有害人权政策是导致该机构受挫和失败的主要因素之一。人权理事会建立在失败的人权委员会的废墟之上,在人们希望拥有一个为促进人权而真诚对话与合作的全球论坛、使有关神圣人权问题的全球工作摆脱政治影响的渴求中诞生,而美国在理事会中的成员资格是一个巨大的阻碍,该国只起到了破坏作用,使理事会偏离了专业、有效运作的轨道。

联大在2006年通过决议,设立人权理事会,取代声誉不佳的人权委员会。设立特别报告员或独立专家属于人权理事会的特别机制之一,这些专家负责针对某一特定的主题或国家进行监督和报告。在通过本次决议之前,人权理事会一共有8个负责关注某个具体国家人权状况的特别报告员或独立专家,这8个国家都是在人权委员会时期就已经受到了关注,因此本次是人权理事会自成立以来首次针对新的国家任命特别报告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