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世界文化遗产首获教科文组织“重点保护”资格

四项世界文化遗产首获教科文组织“重点保护”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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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至24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举办了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会议授予塞浦路斯的乔伊鲁科蒂亚(Choirokoitia)、帕福斯(Paphos,遗址I、II)和特罗多斯地区的彩绘教堂(Painted Churches of the Troodos Region)以及意大利的蒙特堡(Castel del Monte)武装冲突情况下“重点保护”资格。这四项遗产是首批获得这一资格的文化遗产。

“重点保护”是1999年通过的《关于在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的公约》(1954年,海牙)第二议定书的内容之一。要获得委员会授予的重点保护资格,《公约》第二议定书缔约国的文化财产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属于对全人类具有最重大意义的文化遗产; 系国内有关法律和行政措施视为具有特殊的文化与历史价值并给予最高级别保护的文化财产; 未被用于军事目的或用以保护军事设施。

重点保护资格超越了一般保护的范畴,意味着各国不可以在冲突期间以“紧急军事需要”为由征用这些文化遗址或将其作为进攻目标。此外,《公约》第二议定书缔约国有义务把故意向这些遗址发动攻击的行为视为犯罪性袭击,并对使用此类遗址及其周边设施支持军事行动的行为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次会议上,教科文组织武装冲突情况下保护文化财产委员会主席努特•范沃登博格(Nout van Woudenberg)指出,“我们再不想让像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的莫斯塔尔桥那样的文化财产被毁,或者像克罗地亚的杜布罗夫尼克古城那样的文化财产在巴尔干冲突中遭受袭击的情况再次重演。” 范沃登博格表示,“重点保护资格进一步加强了防止世界文化遗产遭受此类重大损失的法律措施。”

截至目前,《公约》第二议定书共有56个缔约国。委员会成员敦促尚未成为缔约国的国家尽早加入这一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