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得成为批准原子能机构核保障监督协定附加议定书的第100个国家

乍得成为批准原子能机构核保障监督协定附加议定书的第100个国家

天野之弥
国际原子能机构5月14日表示,核保障监督协定附加议定书已经对乍得生效,使批准这一附加议定书的国家总数达到100个。

乍得在5月13日通知原子能机构,乍得已完成了保障监督协定附加议定书生效所需的各项条件,议定书从即日起对该国生效。

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天野之弥对乍得批准保障监督协定附加议定书表示欢迎,同时呼吁其他尚未批准的国家尽快采取行动。他指出,原子能机构需要确保已申报用于和平目的的核材料不被挪作他用,还要确保一个国家不存在未经申报的核材料和核活动,而这一议定书对实现这一点至关重要。

1970年3月,《不扩散核武器条约》于1970年3月生效。其目标是防止扩散核武器和核武器技术,促进和平利用核能方面的合作,以及推动实现核裁军。缔约国按照规定应与国际原子能机构缔结保障监督协定。

为了更有效地防止核扩散,1997年5月日,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核准了保障监督协定附加议定书,将原子能机构的保障监督能力和范围从仅核查各国申报的核活动,扩大到了可探查无核武器国家的秘密核设施和核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