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组织将为涉及电视节目模式抄袭纠纷提供争端解决服务

知识产权组织将为涉及电视节目模式抄袭纠纷提供争端解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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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一些受欢迎的选秀、真人秀、情景喜剧等电视节目一经推出,在其他国家或地区就迅速出现其“克隆版本”,由此引发了许多纷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4月7日宣布,该中心将与国际模式认可及保护协会(FRAPA)开展合作,为处理电视节目模式抄袭纠纷提供调解仲裁服务。

电视行业充斥着激烈的竞争和频繁的纠纷,这些纠纷往往涉及到电视节目制作模式侵权的问题,但由于不同国家在这一领域的法律存在差异,此类纠纷往往很难在法庭上解决,而且可能耗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而调解和仲裁等纠纷解决机制能够以一种更加灵活、保密和高效的方式,帮助相关方解决纷争。

按照双方的合作协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将承担国际模式认可及保护协会目前的调解工作,并将处理那些按照该组织“电影与媒体调解和快速仲裁规章”提交的涉及电视节目模式的纠纷。双方还将合作提供电视模式纠纷解决方面的培训和讲座。

位于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和调解中心建立于1994年,为解决国际商务争端提供仲裁和调解服务。该中心所采用的争端解决程序,被公认为是解决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行业、娱乐业和其他领域争端的极其适宜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