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在人权理事会承诺加强对人权的尊重

伊拉克在人权理事会承诺加强对人权的尊重

人权理事会
总部设在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月16日举行会议对伊拉克的人权状况进行审议。伊拉克承诺加强对人权的尊重,并同时对那些威胁公共安全的恐怖团伙予以打击。

在当天举行的人权理事会会议上,西方国家对伊拉克使用酷刑和死刑的状况表示关注。

伊拉克人权部长迈克尔(Wijdan Michael)为伊拉克的人权状况进行了辩护。她表示,目前酷刑和严刑逼供在伊拉克已经遭到禁止,而死刑虽然得以保留,但其使用仅限于谋杀一类异常严重的罪行,并且部分原因是出于为受害者的家人申冤。

美国驻联合国日内瓦代办道格拉斯•格里菲斯(Douglas Griffiths)在讲话中呼吁伊拉克为确保弱势人群的权利做出更多的努力,尤其应当使宗教少数派、少数民族、妇女、同性恋等群体的权利得到保护。

格里菲斯:“(英文)美国进一步建议伊拉克当局采取更多措施,确保来之不易的言论自由得到政府的保证,并得到伊拉克法律和法院的保护。美国还建议伊拉克采取措施,使政府官员对记者进行恐吓和虐待的现象得以停止,并全面追究暴力骚扰新闻记者的所有肇事者的责任。”

格里菲斯指出,美国欢迎伊拉克调查对少数民族社区施行暴力和恐吓行为的努力。由于对脆弱人群施暴的肇事者往往逍遥法外,美国还建议伊拉克继续对这种有罪不罚的文化进行打击。

根据普遍定期审议机制,由47个成员国组成的人权理事会每四年对所有国家进行一轮审议,此次是伊拉克首次接受普遍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