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院就哥斯达黎加与尼加拉瓜两国圣胡安河纠纷做出裁决

国际法院所在地
国际法院所在地

国际法院就哥斯达黎加与尼加拉瓜两国圣胡安河纠纷做出裁决

国际法院7月13日就哥斯达黎加与尼加拉瓜两国有关圣胡安河的纠纷做出裁决,哥斯达黎加在这条河上的航行权得到了维护,航行的管制仍由这条河的主权国尼加拉瓜行使。

按照国际法院的裁决,哥斯达黎加船只可以出于商业目的在圣胡安河上自由航行,圣胡安河南岸哥斯达黎加境内的居民可以按照惯例享有捕鱼的权利。

法院同时裁定,尼加拉瓜有权对哥斯达黎加的船只设定航行时间表,要求哥斯达黎加船只悬挂尼加拉瓜旗帜,在尼加拉瓜警察站接受检查,以便确认船上乘客和游客的身份,但不能像以前一样要求乘客和游客获得尼加拉瓜签证,并收取旅行费用。

圣胡安河由尼加拉瓜湖流入加勒比海,有相当一段流经尼加拉瓜和哥斯达黎加之间的边界地区。两国曾在1858年签署条约规定,这条河除靠近哥斯达黎加岸边的部分,其余全部属于尼加拉瓜,条约同时承认哥斯达黎加的航行权。

2005年,哥斯达黎加将尼加拉瓜告上国际法院,指称尼加拉瓜对该国根据条约规定享有的航行权施加了不公正的限制。

于1946年在荷兰海牙成立的国际法院为联合国主要的司法机构,负责依国际法解决国家之间的法律争端,并对联合国各机关和专门机构向其提出的法律问题发表咨询意见。其裁决是具有约束力的最终裁决,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