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科文组织设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教科文组织设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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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星期二宣布正式设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名录中收录了教科文组织于2001、2003和2005年宣布的90项“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其中包括中国的昆曲、古琴曲及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以及中国和蒙古共同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

昆曲被称为中国传统戏剧的“活化石”,是中国古典表演艺术的经典。古琴是中华民族最早的弹弦乐器,古琴曲是中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是流传于新疆各维吾尔族聚居区的各种木卡姆的总称,集歌、舞、乐于一体,记录和印证了不同人群乐舞文化之间相互传播、交融的历史。蒙古族长调民歌是一种具有鲜明游牧文化和地域文化特征的演唱形式。

纳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90项代表作中,有26项来自亚太地区,20项来自欧洲,19项来自拉美和加勒比地区,18项来自非洲,7项来自阿拉伯地区。其中,9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两个或更多国家所共有。

教科文组织2003年10月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旨在保护范围广泛的各种形式的“活遗产”,如口述传统和经验,表演艺术,社会实践、宗教仪式和节日庆典,与自然和宇宙有关的知识与实践,以及与传统工艺相联系的专门技能。《公约》于2006年4月生效。

按照规定,《公约》生效后,教科文组织将设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将《公约》生效前宣布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遗产纳入这一名录。此后,教科文组织将根据成员国申报的名单进行评选,不断更新这一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