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通过黎以问题决议要求停止敌对行动

安理会通过黎以问题决议要求停止敌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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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理会今晚一致通过第1701(2006)号决议,要求真主党和以色列全面停止敌对行动,以色列撤军,联合国驻黎巴嫩临时部队(联黎部队)兵力从现在的不足两千人可增至一万五千,并“采取一切必要行动”执行任务。

安南秘书长对于安理会终于通过这一决议表示欢迎,但对安理会的行动拖延至今表示失望。美国、法国、英国、卡塔尔等多国外长出席了今天对决议的表决。

决议认定"黎巴嫩局势对国际和平与安全构成威胁",呼吁"在真主党立即停止所有攻击和以色列立即停止所有军事进攻行动的基础上,全面停止敌对行动"。

决议呼吁在敌对行动停止之后,黎巴嫩政府和联黎部队在黎巴嫩南部"全境部署"其部队,并呼吁以色列政府在这一部署开始的同时将其部队撤出南黎巴嫩。

决议重申坚决支持1949年3月23日《以色列-黎巴嫩全面停战协定》(Israeli-Lebanese General Armistice Agreement)所构想的黎巴嫩在其国际公认疆界内的领土完整、主权和政治独立。

决议要求以色列和黎巴嫩支持基于以下原则和要素的永久停火和长期解决办法:

•双方全面尊重蓝线(即:两国临时边界);

•就避免继续冲突做出安全安排,包括在蓝线与利塔尼河(Litani River)之间建立一个区域,该区域不允许除黎巴嫩政府和联黎部队之外的其他武装人员、武器和相关物资进入;

•全面落实要求解除黎巴嫩一切非政府武装的安理会1559号和1680号决议;

•未获得黎巴嫩政府同意,任何外国军队不得进入黎巴嫩;

•全面执行《塔伊夫协定》(Taif Accords)和安理会第1559号、1680号决议要求解除黎巴嫩境内所有民兵武装的有关规定;

•不经黎巴嫩政府同意,黎巴嫩不得有外国部队;

•除黎巴嫩政府批准外,禁止向黎巴嫩出售武器和有关物资;

•把以色列拥有的剩余的黎巴嫩境内地雷分布图提交给联合国。

决议表示打算考虑在晚些时候通过另一项决议,以进一步加强有关任务规定和采取其他步骤,协助实现永久停火和长期解决。

决议还强调"需要紧急解决导致目前危机的原因,包括无条件释放被绑架的以色列士兵"。决议并"意识到囚犯问题的敏感性并鼓励旨在解决拘押在以色列的黎巴嫩囚犯的努力"。

决议决定:各国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其国民或从其境内或使用悬挂其国旗的船只或飞机向黎巴嫩境内出售或提供武器物资、技术训练或援助,但黎巴嫩政府和联黎部队批准的除外。

决议请秘书长(安南)在30天内提出实施安理会1559号、1680号决议和《塔伊夫协定》的建议,包括解除民兵武装和划定黎巴嫩国际边界,特别是在边界有争议或不确定地区,包括沙巴农场(Shebaa Farms)地区。

决议还请秘书长在一周内向安理会报告本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在此后进行定期报告。

■ 安全理事会第1701(2006)号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