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组呼吁人权理事会通过反强迫失踪公约

工作组呼吁人权理事会通过反强迫失踪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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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今天发表声明,呼吁正在日内瓦召开首届会议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保护所有人不遭受强迫失踪国际公约草案》(Draft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All Persons against Enforced Disappearance)。

声明说,这个《公约》的目的是填补各国立法在防止失踪方面的一个空白,其规定将使各国政府承担义务,对强迫他人失踪的罪行做出惩罚。

声明说,“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全力支持通过这个《公约》。正如安南秘书长在首届人权理事会开幕式上的致辞所言,批准这个公约将“给大批生活在恐惧阴影中的人们带去希望。”

“强迫失踪”是指一个组织或机构强迫一个人从公众视线中消失,其方法可以是关押,也可以是杀害。根据2002年7月生效的《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规定,“强迫失踪”属于“危害人类罪”(crime against humanity),因此不受“诉讼时效法规”(statute of limitation)的约束。

“强迫或非自愿失踪问题工作组”是1980年由联合国前人权委员会成立的,其职责是帮助失踪者的家属确定这些失踪者的下落和命运。该工作组还负责监督各国在履行《保护所有人不遭受强迫失踪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Protection of All Persons against Enforced Disappearance)所规定义务时的状况。

有关这个工作组的详情,可到下面这个网站上查询:

http://www.ohchr.org/english/issues/disappear/inde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