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副秘书长:和平建设工作要成功,四方面的工作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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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常务副秘书长弗雷谢特今天在安理会关于冲突后和平建设工作的会议上指出,要确保联合国在冲突后国家和地区的和平建设工作的成功,就需要在4个方面下功夫。
首先,和平建设工作要建立在现行国家机构的基础上,国家所有权是可持续的和平与发展的基础。
其次,联合国各系统的工作必须要有凝聚力。
第三,促使国际金融机构、捐助国和区域组织积极参与综合性和平建设工作。
第四,短期紧急工作与中期可持续的恢复工作的资金必须得到保障。
弗雷谢特说,安南秘书长在关于联合国改革的《大自由》报告中提出建立“建设和平委员会”,并设立“支持和平建设工作办公室”,这将有助于促进和平建设工作,希望所有会员国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