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农组织理事会通过“粮食权利纲领”

粮农组织理事会通过“粮食权利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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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理事会通过了 “粮食权利纲领”,为各成员国履行其保障粮食安全的义务提供了以人权为基础的、实用的指南。这一标志性的纲领,显示世界各国对“人皆有食”的粮食权利的含义取得了进一步共识。粮农组织认为,这一纲领的实施,是实现到2015年将全球饥饿人口减半的千年发展目标的必要前提。

粮农组织理事会指出,获得充足营养食品的权利,是基本人权的一部分。本次通过的“粮食权利纲领”,包含了人权方面广泛和重要原则,包括平等权、不受歧视权、参与权、不受排斥权、责任和法制,以及人权的普遍适用性、不可分割性、相互关联性和相互依赖性的原则。

粮农组织说,这个纲领为成员国政府提供了全面的政策导向,使他们能够采取各种全国性的措施,建立良好的粮食环境,让有劳动能力的人能够体面地自食其力,让那些没有谋生能力的人也获得粮食安全的保障。

粮农组织说,这个纲领是经过20个月艰难磋商后,于两个月前获得该组织世界粮食安全委员会采纳、本月23日晚间由粮农组织理事会正式通过的。一些非政府组织和政府间组织对纲领的起草作出了重要贡献,其中包括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联合国食品权利特别报告员、联合国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委员会,等等。

1974年,出席世界粮食大会的各国政府宣布:“每个男人、妇女和儿童均享有免于饥饿和营养不良的不可剥夺的权利”。1996年和2002年的两次世界粮食首脑会议,都再次确认了这一权利。今次通过的纲领,为各国政府保障人民的这一权利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