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子能机构通过伊朗核问题决议

原子能机构通过伊朗核问题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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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原子能机构理事会通过决议,一方面对伊朗违反在核问题上所作的国际承诺表示强烈遗憾,另一方面对其近期展示的合作姿态表示欢迎,同时警告伊朗如再次违反国际承诺,原子能机构将考虑一切可能的处理措施。

决议呼吁伊朗立即改正错误,全面澄清其核活动并保证核计划及核材料不被用于非和平目的。

决议说,如果伊朗再次严重违反其国际承诺,原子能机构理事会将立即作出反应,考虑采取一切措施。

决议同时注意到伊朗近期在接受核查方面的合作姿态,特别是决定签署《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并停止一切浓缩铀计划。

决议还要求原子能机构总干事巴拉迪于2004年2月中旬提交一份关于伊朗执行决议的全面报告。

巴拉迪表示,原子能机构在伊朗核问题方面已做了很多工作,但还需要做更多工作,在让国际社会确信伊朗所有核活动如其所宣称的那样只用于和平目的之前,还要对其进行更多的核查。

巴拉迪说,如果得到上述确认,伊朗与国际社会之间将得以建立信任,双方的合作也将打开新的篇章,但这一切都需要伊朗方面给予全面合作和提高透明度。巴拉迪强调,通过核查向国际社会澄清其核计划是否用于和平目的主动权掌握在伊朗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