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专家:妇女和女童的生育选择必须得到尊重
声明表示,世界发展欣欣向荣,但也遭遇了重大挫折,影响到包括安全堕胎在内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人权法规定,妇女有权自由决定何时怀孕、生育几个孩子以及妊娠的时间间隔。
专家们说:“充分享有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利对于妇女和女童行使所有其他人权的能力和实现性别平等来说必不可少。剥夺妇女和女童的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利的法律和政策本质上具有歧视性。”
妇女权利的挫折
过去几年经历的挫折,包括基于意识形态原因对避孕药具的法律限制,以及新冠疫情的影响,对那些弱势群体或在历史上遭受歧视的群体产生了负面影响,特别是女童、黑人和非洲裔妇女、土著妇女、移民妇女、难民和境内流离失所者妇女、农村地区妇女、残疾妇女、女同性恋妇女、双性恋妇女、跨性别者和间性者妇女以及性别多样化的个体和社区,还有持续生活在危机中的妇女等等。
充分获得现代避孕方法
专家们指出,确保所有妇女和女童,不论其具有何种多样性,都能在不受任何歧视的情况下,充分获得她们所选择的安全、有效、可负担且可接受的避孕方法,这一点至关重要,其中包括现代短期和长效避孕药具以及紧急避孕等其他方法,还有任何其他避免强迫怀孕的方法。
自主决策
因此,各国应尊重妇女和女童的自主决策能力,当妇女和女童前来咨询避孕药具时,不应将避孕药具的获取条件限制在其丈夫、伴侣或父母的同意下。
此外,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战略应考虑到女同性恋妇女和双性恋妇女、跨性别男性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性别多样化人士的需求。
实际障碍
各国应加倍努力,消除由官方法规缺位而造成的所有实际障碍,例如在法律没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所谓的出于良心的拒绝和强制要求配偶同意。
专家们指出,国家根据其尽职调查义务,应对国家行为体和非国家行为体任何侵犯基本权利的行为负责,包括不作为的行为。责任包括调查、起诉和惩处此类行为。
不安全堕胎造成的死亡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数据,由于得不到安全堕胎服务,每年有1.4万至3.9万孕产妇死亡。
专家们指出,想要在实现联合国关于性别平等和健康与福祉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方面迈出关键一步,尤其是旨在确保普遍享有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利以及降低孕产妇死亡率的目标,就必须通过提供避孕、安全堕胎服务和优质的堕胎后护理来防止非自愿怀孕,这一点无比重要。
不得以宗教、文化为名进一步压迫女性
专家们说:“不应利用妇女和女童为原教旨主义意识形态和民粹主义议程服务。在性别平等受到严重冲击的全球背景下,不应滥用宗教和文化来歧视和进一步压迫妇女和女孩。为妇女和女童提供的服务应在正常情况下和人道主义环境中进行。”
专家们大声疾呼,“在世界避孕日和国际安全堕胎日到来之际,我们呼吁各国及其机构将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利列为优先事项,通过立法、政策和决定,确保妇女和女童充分行使其获得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服务的权利,包括安全堕胎,而不必担心受到恐吓、羞辱或承担刑事责任——这是各国应当行使的国际人权义务”。
带来希望的做法
专家们表示,“一些国家采取积极行动,从宪法层面承认性权利和生殖权利,我们对此表示赞扬,并鼓励各国效仿这种带来希望的做法。我们还呼吁各国和其他利益攸关方确保妇女和女童参与决策,并在国家卫生系统和社区等不同层面采取行动,确保在其领土上的所有妇女和女童的权利得到充分尊重,不受种族、宗教或国籍歧视,令其在可能的范围内享有最高标准的身心健康,包括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权利。我们希望各国将恰当执行今年早些时候发布的《世卫组织指南:终止妊娠护理》。”
人权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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