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退出关于环境人权的《奥胡斯公约》 人权专家予以谴责
公约背景
2001年10月30日,1998年欧洲经委会《在环境问题上获得信息、公众参与决策和诉诸法律的奥尔胡斯公约》正式生效,该公约旨在保护与环境相关的权利和人权,强调公众参与决策,形成对政府问责的机制,推动责任型政府,以应对当今世界的众多挑战,包括气候变化、生物多样性锐减、减贫、能源需求居高不下、快速城镇化以及空气和水污染等。
7月18日,白俄罗斯总统卢卡申科签署一项法令,宣布白俄罗斯退出《奥胡斯公约》。
公约重要意义
《奥胡斯公约》阐明了享有健康环境权的程序层面,包括在获取信息、参与和获得正义方面的“获取权”。《公约》还要求行使这些权利的人不会因此受到迫害、惩罚或骚扰。
发表联合声明的人权专家包括:有毒物质与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白俄罗斯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人权维护者问题特别报告员、在气候变化背景下增进和保护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和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
专家们指出,在生效后的二十年中,《奥胡斯公约》在加强获取权、可持续发展和环境民主方面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
他们认为,《公约》在履行与环境保护有关的人权义务,特别是知情权、公众参与权和司法公正权的国际文书中堪称典范。
专家们说:“《奥胡斯公约》成功的关键是其遵约委员会开展的有效工作,包括公众成员向委员会提交涉嫌不遵守《公约》的案件的能力”。
他们指出,遵约委员会是一个非对抗、非司法和开展协商的机制,其调查结果大大促进了这一国际协定的执行。
违约行为
自2014年以来,“奥胡斯遵约委员会”密切审查了白俄罗斯在迫害、惩罚和骚扰环境人权维护者方面的行为,并努力协助该国解决不遵约问题。尽管如此,委员会在2021年发现,白俄罗斯尚未对其建议采取行动。委员会同时对该国环境人权维护者的处境迅速恶化表示严重关切。
此后不久,遵约委员会认定,白俄罗斯于2021年8月解散一个环境非政府组织是对行使《公约》权利的人的又一次迫害、惩罚和骚扰。鉴于白俄罗斯行为的严重性,2021年《奥胡斯公约》缔约方会议决定中止该公约赋予白俄罗斯的特殊权利和特权。
加强承诺
专家们表示:“对遵约委员会裁决的案件结果不满意的国家,不应退出《公约》,而应加强其对人权、可持续发展和环境民主的承诺。”
他们说:“各国应采取具体措施,确保有效享有知情权、公众参与权和诉诸司法的权利,这包括为环境人权维护者和民间社会所有其他代表提供一个安全和有利的环境。”
人权专家们指出:“保护环境人权捍卫者免受国家和非国家行为者的侵犯,对于保护环境和依赖于环境的人权至关重要。”
专家们认为,白俄罗斯和签署《奥胡斯公约》的其他地方迫切需要保护环境人权维护者的措施。2021年,《奥胡斯公约》缔约方会议对环境维护者受到的威胁、暴力、恐吓、监视、拘留甚至杀害感到震惊,设立了环境维护者问题特别报告员。
根据《奥胡斯公约》第21条规定,白俄罗斯的退出定于2022年10月24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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