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专家谴责伊朗以死刑威胁堕胎者

在周二发布的一份声明中,专家们呼吁伊朗当局废除“年轻人口和保护家庭”法,该法于11月1日获得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监护委员会的批准。
专家们表示,该法律严格限制获得堕胎、避孕、自愿绝育服务及其相关信息,直接侵犯了国际法规定的妇女人权。它所包含的一项条款称,如果大规模实施,堕胎将可以以“在地球上传播邪恶”罪治罪,最高刑罚可至死刑。
专家们表示,“伊朗政府正在采取进一步措施,利用刑法限制妇女的权利,以增加生育数量,这将有效地迫使许多妇女和女孩继续将意外怀孕拖至足月,这等同于固有的歧视”。
除了少数例外情形,伊朗实际上禁止堕胎。新法将治疗性堕胎的最终决定权——在威胁孕妇生命或胎儿异常的情况下——交给由法官、医生和法医组成的小组,而不是由孕妇在医生建议下做出决定。
在联合国人权专家看来,该法律将获得一系列生殖健康服务和分享生殖权利信息定为非法,从而侵犯了生命权和健康权、不受歧视权和平等权以及言论自由权。
该法还禁止免费分发避孕用品,并禁止男女自愿绝育,除非是非常特殊的情况。专家们说,这一举措将对处于边缘化境地的妇女和性暴力受害者产生不成比例的影响。
在专家看来,这一法律不会起到阻止堕胎的作用。
他们指出,数据表明,“将终止妊娠定为犯罪并不能减少进行堕胎的妇女人数。相反,它迫使妇女冒着生命危险接受秘密和不安全的手术。”
官方数据表明,伊朗每年实施的非法堕胎手术约有30万至60万例。
根据该法律,产前筛查将受到限制,卫生部将建立一个系统,收集每个前往医疗中心接受生育治疗、怀孕、分娩和堕胎的人的信息——这一举措显然是为了扩大对怀孕的监测并阻止堕胎。
人权专家警告说:“限制妇女获得免费避孕用品和服务将导致意外怀孕和孕产妇死亡率升高”。
他们表示:“我们将密切监测这项法律对孕产妇死亡的影响,并确保对未能尽职尽责地采取行动以防止有风险怀孕的妇女和女孩死亡、或那些经历不安全堕胎的妇女和女孩的死亡追究责任”。
根据联合国专家的说法,法律中包含的一揽子措施可能构成基于性别的暴力,因为被拒绝安全堕胎的妇女可能会遭受精神和身体上的痛苦。
此外,将堕胎定为犯罪可能构成残忍、有辱人格和不人道的待遇,并可能构成酷刑。
人权专家们说:“我们敦促政府立即废除关于‘年轻人口和保护家庭’的法律,并采取措施结束将堕胎定为犯罪的做法,确保所有妇女能够以安全、负担得起和符合人权的方式获得所有必要的保健服务,包括性健康和生殖健康护理”。
特别报告员和独立专家由总部设在日内瓦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任命,负责审查和汇报具体的人权主题或国家情况。这些职位是荣誉性的,他们的工作没有报酬。
发表联合国声明的人权专家包括: 伊朗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歧视妇女和女孩问题工作组成员;人人有权享有最佳身心健康问题特别报告员;暴力侵害妇女问题特别报告员以及见解和言论自由权问题特别报告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