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人权高专:以色列以“恐怖主义”为借口打击巴勒斯坦民间社会

以色列在西岸架设的隔离墙。
近东救济工程处图片/Isabel de la Cruz
以色列在西岸架设的隔离墙。

联合国人权高专:以色列以“恐怖主义”为借口打击巴勒斯坦民间社会

人权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米歇尔·巴切莱特今天表示,以色列将六个巴勒斯坦民间社会组织指定为“恐怖组织”的决定是对人权维护者、结社自由、见解和言论自由以及公众参与权的攻击,应立即撤销。

这些被指定为“恐怖组织”的团体是巴勒斯坦被占领土上一些最著名的人权和人道主义团体,几十年来一直与联合国密切合作。

反恐立法

根据2016年《以色列反恐法》做出的指认决定基于极其模糊或未经证实的理由,包括完全和平和合法的人权活动,如向被拘留的巴勒斯坦人提供法律援助、为西岸妇女组织活动以及“在国际舞台上推动反对以色列的步骤。”

巴切莱特说:“在联合国或其他国际机构面前主张权利不是恐怖主义行为,在巴勒斯坦被占领土倡导妇女权利不是恐怖主义,向被拘留的巴勒斯坦人提供法律援助不是恐怖主义。”

巴切莱特重申,反恐立法不得适用于合法的人权和人道主义工作。取缔组织行为不得被用来压制或剥夺结社自由权利,或压制政治异议,压制不受欢迎的观点或限制民间社会的和平活动。负责取缔组织的国家当局必须充分遵守国家的国际人权义务,包括尊重法律确定性、相称性、平等和不歧视原则。

影响深远

巴切莱特指出:“这些组织,包括联合国人权办公室的一些关键合作伙伴,面临着这一武断决定的深远后果,资助它们并与之合作的人也是如此。他们为成千上万的巴勒斯坦人所做的重要工作有被停止或严格限制的风险。”

以色列国防部长公布的指认决定称,这些组织已经成为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阵线的“武装力量”,他们获得了财政资源,这些资源实际上用于“恐怖活动”或支持解放巴勒斯坦人民阵线的活动。巴切莱特表示,没有证据支持这些指控,没有关于所谓“巴勒斯坦人民解放阵线恐怖活动”类型的信息,也没有履行任何公开程序来证实这些指控。

以色列2016年《反恐怖主义法》规定,被指定组织的工作人员和成员将被判处5至25年徒刑,并规定没收资产和关闭该组织。它还将向这些组织提供支持定为刑事犯罪,包括经济援助以及发表“赞扬、支持或同情”的言论,可判处三到五年监禁。

敦促撤销

巴切莱特指出,“指认决定违反了受影响个人的结社自由权,更广泛地说,对人权维护者和公民空间产生了寒蝉效应。对结社自由权利的任何限制都必须经过必要性和相称性的严格检验。此外,这些最新的事态发展凸显了以色列的反恐法律存在极大问题,包括它对恐怖主义的定义过于宽泛、正当程序的问题以及它允许证据保密的方式。”

10月19日针对这六个组织的指认是破坏和限制致力于巴勒斯坦人人权的人权维护者和民间社会组织的一系列长期行动中的最新一次,包括利用军事条例宣布相关团体为非法。

巴切莱特说:“根据国际法,限制合法活动的空间不仅是错误的,而且适得其反,因为它有限制和平对话空间的风险。”

巴切莱特表示,“以色列必须确保人权维护者不因其保护和促进人权的合法工作而被拘留、指控和定罪”。她呼吁以色列当局撤销对巴勒斯坦人权和人道主义组织的恐怖组织指认,以及宣布他们为‘非法’的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