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伊朗达成协议 在伊监督工作得以继续但限制增多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2月21日晚间自德黑兰返回维也纳后,在维也纳机场向媒体介绍了与伊朗达成的临时技术谅解内容。
原子能机构图片/Dean Calma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2月21日晚间自德黑兰返回维也纳后,在维也纳机场向媒体介绍了与伊朗达成的临时技术谅解内容。

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伊朗达成协议 在伊监督工作得以继续但限制增多

和平与安全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今天通过社交媒体表示,“密集的磋商带来了好的结果。国际原子能机构已与伊朗达成临时技术谅解,将继续在伊开展必要的核查和监督工作。”

伊朗议会于去年12月通过《反制裁战略法》,规定政府如在一定期限内未发现对伊制裁有所“松动”,就应进一步突破2015年伊朗核问题《联合全面行动计划》(又称“伊核协议”)的相关限制。

伊朗外长扎里夫本月17日表示,根据该法案,如果伊核协议相关各方在规定时间内仍不履行协议义务,伊朗就将从2月23日起中止履行《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附加议定书所要求采取的一些核活动自愿措施,其中就包括给予国际原子能机构更加广泛的核活动监督权。

国际原子能机构总干事格罗西于20日晚间抵达伊朗首都德黑兰,就与伊朗继续合作问题同该国官员进行磋商,“寻求双方都能接受、不违反伊朗法律的解决方案”。

格罗西今天在与伊朗副总统兼伊朗原子能组织主席萨利希共同发表的联合声明中表示,双方同意:

  1. 伊朗将与此前一样,继续不加限制地充分落实《全面保障协定》;
  2. 达成临时双边技术谅解,在不违反《反制裁战略法》的情况下,国际原子能机构将继续在伊朗开展必要的核查和监督活动,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3. 持续对该技术谅解进行定期审议,以确保其能够达成目标。

格罗西今天晚间返回维也纳后,在机场向媒体表示,原子能机构在伊朗的核查人员数量将维持不变,但“我们也会失去一些东西”。

格罗西表示,双方今天所发表的联合声明是一个“合理的结果”,可以“暂时挽救当前的局面”,以便“其他层面的政治磋商能够加以开展”。双方还同意持续对今天所达成的“技术谅解”进行审议,意味着“可以根据需要对协议进行延长或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