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发会议:毛里求斯漏油事件突显船舶污染法律赔偿面临的挑战

漏油事件正威胁着毛里求斯原始的海洋环境。
图片:Unsplash/Xavier Coiffic
漏油事件正威胁着毛里求斯原始的海洋环境。

贸发会议:毛里求斯漏油事件突显船舶污染法律赔偿面临的挑战

法律与预防犯罪

小岛屿国家和沿海国家通常靠近世界航道,因此特别容易受到漏油事故的威胁。岛屿居民依靠海洋环境及其生物多样性而经营旅游业、渔业和水产养殖业,漏油事故对他们而言是一种生存威胁。最近发生在毛里求斯海域的一起漏油环境危机及其赔偿问题引发了人们的严重关切。

“若潮”号泄漏事故

一艘代号为“若潮”的日本拥有、悬挂巴拿马国旗的散货船,于7月25日在毛里求斯东海岸附近一个富集生物多样性的敏感海域触碰珊瑚礁而搁浅。发生事故的具体原因目前依然不明。

据报道,触礁发生时船上载有约3894吨燃油、207吨柴油和90吨润滑油。

据估计,到8月11日,共有1000至2000吨燃油从一个损坏的储油罐中泄漏出来,并漂流到周围的浅海泻湖,包括有红树林的地带。

据拥有这艘失事船只的日本公司称,8月15日,该船断裂为两部分,而那时船上剩余的大部分燃油已被回收。

这次泄漏事件被认为是毛里求斯历史上最严重的一次。它已经对周围的珊瑚、鱼类和其他海洋生物造成危害,并危及该国经济、粮食安全、民众健康和价值16亿美元的旅游业。

模糊不清的法律责任

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表示,海洋及其使用受到几个国际公约的管辖。但是,有些公约并没有获得所有可能受益的国家批准,而另一些公约尚未生效。

这导致发生漏油事故时,会产生一些模糊不清的问题,因为并非所有各方都有相同的责任和赔偿资源,这取决于造成污染的船舶种类以及它们是否已签署现有公约。

毛里求斯漏油事件突出表明了在该领域采用最新国际法律文书的重要性。

贸发组织技术和后勤事务负责人西里曼(Shamika N. Sirimanne)说:“现有国际法律框架需要所有国家都加入,实现普遍参与,只有这样,当发生此类事件时,脆弱国家才能够得到保护。”

利用法律机制保护国家和蓝色经济

与此同时,不同种类的船舶受到不同国际法律公约的管辖。

贸发组织列出了适用于毛里求斯事故的所有法律,重点考虑了经济和环境两方面的赔偿责任。

贸发会议指出,挑战在于,向毛里求斯提供更高赔偿的法律不适用,因为搁浅的船是散货船,而不是油轮。

油轮污染与散货船污染受不同的公约管辖。散货船污染受《国际散货船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Civil Liability for Bunker Oil Pollution Damage)管辖。

这项公约规定了较低的责任财务上限,具体赔偿取决于船的大小或总吨位。

就“若潮”号而言,根据《散货船责任公约》,对经济损失和恢复环境的最高赔偿约为6517万美元。

如果是油轮,国际油污赔偿基金制度(International Oil Pollution Compensation Funds)可能会提供高达2.86亿美元的赔偿。

这是《散货船责任公约》规定赔偿的四倍多。两相比较,对毛里求斯而言,这可能意味着在泄漏事故发生后,用于恢复环境和经济活动的财政援助减少。

贸发会议强调,鉴于船源污染事故的潜在高昂代价以及广泛的环境和经济影响,所有国家都有必要采用最新的国际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