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挝溃坝事故:联合国人权专家表示受害者等待近两年仍未获得合理赔偿

多位联合国人权专家今天表示,老挝水电站溃坝事故发生近两年后,幸存者仍未获得合理赔偿,人权持续遭到侵犯。
© 儿基会图片/Jacqueline Labrador
多位联合国人权专家今天表示,老挝水电站溃坝事故发生近两年后,幸存者仍未获得合理赔偿,人权持续遭到侵犯。

老挝溃坝事故:联合国人权专家表示受害者等待近两年仍未获得合理赔偿

人权

多位联合国人权专家今天表示,老挝水电站溃坝事故发生近两年后,幸存者的人权仍然持续遭到侵犯,并呼吁老挝政府和相关企业立即采取行动加以解决。

人权专家表示,“数千名幸存者在事故中失去了一切,且持续遭受忽视,前景渺茫。政府、企业和银行可能从水电项目中获取了丰厚利润,但一无所有的社区却只得到了无法兑现的承诺。”

2018年7月,老挝南部阿速坡省在建的桑片-桑南内水电站副坝发生溃坝事故,汹涌而下的洪水导致至少71人死亡,数千人无家可归。

人权专家表示,“社区成员,包括土著居民,迄今尚未获得足够的赔偿,且仍被困在不符合标准的临时居所内,隐私难以保障,无法充分获取食品、用水、医疗、卫生和土地。据报告,政府并未就搬迁工作与百姓进行有意义的磋商,也未提供相关时间表。”

人权专家表示,“老挝政府声称已尽最大努力帮助国民,但这与有关流离失所社区仍然处于无法安置状态,正在承受不必要的苦难的报告互相矛盾。”

人权专家指出,“相关指称显示,涉事企业无视《联合国工商企业与人权指导原则》所规定的人权责任。”
 
人权专家指出,“由于上述企业可能导致或促成了灾难的发生,他们理应征求各利益攸关者的意见,向受灾社区提供切实的补偿。”

由老挝政府委托进行的有关溃坝事故原因的调查报告迄今尚未公布。去年5月,老挝国有媒体援引政府官员的话说,报告将事故归咎于设计和建设方面的决策。负责修筑副坝的韩国SK工程建设公司已对这一结论提出了质疑。

联合国人权专家已向韩国SK工程建设公司,以及负责监督工程的泰国暖武里集团致函。这两家企业都是为了开发运营水电站而成立的公私合营桑片-桑南内电力公司的合作伙伴。此外还联络了另外两家合作单位韩国西部电力以及老挝控股国有企业。
 
该水电站项目总装机容量41万千瓦,2013年开始建设,原计划2018年投入商业运营,估计总价值达10.2亿美元。联合国人权专家也已向四家为项目提供资金的泰国银行,以及向老挝政府贷款8000万美元支持项目的韩国进出口银行致函。

 人权专家还已直接向老挝、韩国和泰国政府表达了关切。

在去年对老挝进行正式访问时,联合国极端贫困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奥尔斯顿(Philip Alston)与受灾社区居民进行了交谈,居民向他描述了灾难所造成的创伤,以及在拥挤的临时住所内,在援助有限、债务增加和无法真正获得土地的情况下恢复生活的艰难挑战。

人权专家表示,“在有政府保障,且相关投资方都实力雄厚的情况下,赔偿领域仍然行动寥寥,着实令人无法容忍。”

今天发布声明的人权专家包括联合国人权与跨国公司和其他工商企业问题工作组主席穆伊盖(Githu Muigai)、副主席拉玛斯特里(Anita Ramasastry)、成员佩斯(Dante Pesce)、卡斯卡(Elzbieta Karska)及德瓦(Surya Deva),联合国极端贫困和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奥尔斯顿(Philip Alston),人权与环境问题特别报告员博伊德(David R. Boyd),境内流离失所者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希门尼斯-达玛丽(Cecilia Jimenez-Damary),安全饮用水和卫生设施人权问题特别报告员埃莱尔(Léo Heller),以及适足住房权问题特别报告员法哈(Leilani Farha)。

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或人权专家由人权理事会任命,以个人身份独立开展工作,对特定国家的人权状况或全球范围内的重大人权议题进行调察、监测并发表公开报告,最长任期六年,他们不是联合国雇员,也不在联合国领取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