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权专家警告长期单独囚禁构成心理折磨

联合国人权专家今天表示 ,美国惩戒设施内对单独囚禁手段使用过度,构成心理折磨。
儿基会图片/Josh Estey
联合国人权专家今天表示 ,美国惩戒设施内对单独囚禁手段使用过度,构成心理折磨。

美国:人权专家警告长期单独囚禁构成心理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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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专家今天表示 ,美国惩戒设施内对单独囚禁手段使用过度,构成心理折磨。

现任联合国酷刑问题特别报告员梅尔策(Nils Melzer)表示,“多年来,历任报告员都对全球范围内单独囚禁的过度使用提出了关切。这种做法容易遭到大范围的滥用。我的前任报告员门德斯教授就曾有力地证实了此类做法在多大程度上构成折磨。”

梅尔策表示,美国康涅狄格洲惩戒部“似乎经常诉诸压制性的手段,如长期或无限期隔离、过度使用监狱内限制措施,以及不必要的侵入性脱衣搜身等。这似乎是受到州政府支持的政策,旨在蓄意引起心理和精神领域严重的痛苦和折磨,可能构成酷刑。”

梅尔策表示,上述不人道的手段,有时被委婉地称为 “隔离”、“安全屋”、“地洞”或是“封锁”,在美国的惩戒机构内长期使用,尤其是针对那些因为曾是帮派成员、行为异常或是有精神疾患而被认定为“高风险”的在押人员。
 
梅尔策表示,这些做法引起并加剧心理折磨,对于此前可能受过精神创伤,以及患有精神疾病或是社会心理残疾的在押人员而言更是如此。

梅尔策表示,有许多证据和记录表明,单独囚禁和社会孤立将会造成严重且常常无法弥补的心理和生理后果,包括逐渐加重的各类焦虑、压力、抑郁,乃至认识障碍或自杀倾向等。

梅尔策表示,“蓄意造成这些严重的痛苦或苦难很可能构成心理折磨”,对精神或身体有残疾的人员实施单独囚禁更是遭到国际法的禁止。即便国内法律允许,根据《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又称《曼德拉规则》),长期或无限期的单独囚禁也无法被视为“合法制裁”。

2015年更新的《曼德拉规则》将单独囚禁定义为“在缺乏有意义人际接触的情况下,每天囚禁超过22小时以上”。单独囚禁可在特殊情况下实施,但连续15天以上的“长期”单独囚禁则被视为一种酷刑。

梅尔策强调,《曼德拉规则》再次确认了人权原则,要求绝对禁止酷刑,以及其他残酷、非人或侮辱人格的待遇或惩罚,是国家监狱管理部门的有效指南。

梅尔策于2016年被任命为联合国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问题特别报告员,他是格拉斯哥大学的国际法学教授,此前曾长期担任红十字国际委员会的法律顾问。他将于今天在日内瓦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其有关心理折磨的报告,并于3月2日举行一场记者会。

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或人权专家由人权理事会任命,以个人身份独立开展工作,对特定国家的人权状况或全球范围内的重大人权议题进行调察、监测并发表公开报告,最长任期六年,不是联合国雇员,不在联合国领取薪水。

这份声明同时还得到了联合国健康权特别报告员普拉斯、任意监禁工作组,以及残疾人权利特别报告员阿吉拉尔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