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谱写人权理想的“她”力量——妇女在起草《世界人权宣言》过程中发挥的独特作用

美洲妇女委员会主席、多米尼加共和国代表团成员伯纳迪诺于1945年6月26日在退伍军人战争纪念大楼举行的仪式上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
联合国图片/McLain
美洲妇女委员会主席、多米尼加共和国代表团成员伯纳迪诺于1945年6月26日在退伍军人战争纪念大楼举行的仪式上在《联合国宪章》上签字。

【专题报道】谱写人权理想的“她”力量——妇女在起草《世界人权宣言》过程中发挥的独特作用

人权

今年12月10日是《世界人权宣言》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献通过70周年。回顾草拟《世界人权宣言》的历史,妇女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当妇女首次参与《宣言》起草的工作时,男性都“认为宣言不会产生什么作用”。然而,来自多米尼加共和国的米内尔娃·伯纳迪诺(Minerva Bernardino),来自巴基斯坦的沙伊斯塔·伊克拉穆拉(Begum Shaista Ikramullah)和来自印度的汉萨·梅塔(Hansa Mehta)等女性用自己的行动证明,男性的看法是错误的。斯德哥尔摩大学研究员丽贝卡·阿达米(Rebecca Adami)近期接受了联合国新闻的专访,讲述了这段鲜为人知的历史。阿达米一直在研究有关国际人权运动早期阶段的档案,她的新书《妇女与世界人权宣言》近期在联合国纽约总部的书店推出。请听联合国新闻张立的报道。

1948年的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 。这是世界上翻译语言最多的文献,有500多个语言版本。它宣布,人人有资格享有《宣言》所载的一切权利和自由,不分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任何区别。

丽贝卡·阿达米:“我认为这(《人权宣言》)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是真正地为联合国就人权下定义的两大奠基式的文件之一。《联合国宪章》指出,推动人权是联合国主要任务核心的一部分。《联合国人权宣言》通过的30项条例罗列了这些人权,包括我们提到的妇女对《宣言》十分重要,以确保这是有关每个人人权的文献。对于我来说,当我在研究有关妇女参与起草《世界人权宣言》的档案时,作为这一进程的一部分,她们真的十分重要,因为在第一版草案中包括一些可能引发歧义的措辞(all men are equal)。一开始,也并未决定宣言的名称应该是什么。”

丽贝卡·阿达米表示,在1948年草拟之初,《宣言》以男性指称的“人人”(men)撰写,虽然在英文中,这一指称也包含妇女,但这仍可能造成歧义,引发性别歧视。其时,多个国家的妇女代表对此持有不同看法,并就此展开讨论,并最终将可能造成歧义的措辞改为统称的“人人(human being)生而自由与平等”。这种开创性的用法反映了妇女在起草《宣言》方面发挥的突出作用,这在国际立法史上前所未有。现在,《人权宣言》几乎没有性别歧视性的语言,其中几乎每个条款都涉及性别的概念。

斯德哥尔摩大学研究员丽贝卡·阿达米(Rebecca Adami)近期在纽约接受联合国新闻专访。
联合国新闻/Paulina Greer
斯德哥尔摩大学研究员丽贝卡·阿达米(Rebecca Adami)近期在纽约接受联合国新闻专访。

丽贝卡·阿达米:“当时,在不同的妇女代表之间存在着不同的立场。比如,美国妇女代表对平权修正案表示反对。她们认为,如果有了女性解放,如果像对待男性一样对待女性,那么她们担心一些对女性的保护性法律或将被牺牲。一些西方国家有着不同的看法,她们认为,我们不需要在《人权宣言》中提到妇女,因为我们知道在男性指称的‘人人(men)’这一措辞中已经包括妇女。然而,一些来自拉丁美洲国家、印度和巴基斯坦的女性代表坚称,我们需要明确地在文件中提及妇女,否则,这在一些国家可能会被理解成不包括妇女权利。”

1946年,自1933年至1945年作为美国第一夫人的埃莉诺·罗斯福担任了首任人权委员会主席,她在《世界人权宣言》的起草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可谓众所周知。当时的东西方关系日益紧张,埃莉诺·罗斯福利用她在这两个超级阵营中的巨大声望和公信力,引导起草过程顺利完成。

不过,丽贝卡·阿达米指出,其他妇女在《宣言》的成文中也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包括来自印度的汉萨·梅塔,她是1947至1948年间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另外的唯一的女性代表,是印度国内外争取妇女权利的坚定战士。她就是那位坚持将《人权宣言》中的男性指称改为统称的妇女代表,并因此举而备受赞誉。

《世界人权宣言》支持者之一埃莉诺·罗斯福(Eleanor Roosevelt)
联合国图片
《世界人权宣言》支持者之一埃莉诺·罗斯福(Eleanor Roosevelt)

此外,来自多米尼加共和国的外交官和女权领袖米内尔娃·伯纳迪诺也主张将“男女平等”纳入《世界人权宣言》的序言中。

丽贝卡·阿达米:“她(米内尔娃·伯纳迪诺)是提出建立妇女地位委员会的重要性的妇女之一。因为人权专家并不一定是妇女权利专家,因此她认为拥有完全由妇女组成的委员会是十分重要的,妇女代表可以一道工作,按照共同的议程为《宣言》第一版草案带来她们想要看到的改变。”

同时,1948年,作为大会有关社会、人道主义和文化事项的第三委员会的代表,来自巴基斯坦的沙伊斯塔·伊克拉穆拉夫人出席了该委员会的81次会议,讨论《世界人权宣言》的草案,她主张在《宣言》中强调自由、平等和选择。她支持纳入有关婚姻中权利平等的第十六条,她认为这是消除童婚和强迫婚姻现象的一种方式。

丽贝卡·阿达米:“她(沙伊斯塔·伊克拉穆拉)是巴基斯坦在第三委员会的代表。那时第三委员会有17名妇女代表,她们被调至第三委员会来处理人道主义和社会经济事务。那时候,许多男性代表想要处理其他事务,因此我认为他们没有真的想到草拟《世界人权宣言》的工作将会在未来变得如此重要和关键。”

丽贝卡·阿达米表示,《宣言》草拟之时,男性都不愿意来处理人道主义与社会事务,也不认为妇女们正在草拟的文献将在后世产生怎样的影响,有着怎样的意义。

《世界人权宣言》早期版本
联合国图片/Greg Kinch
《世界人权宣言》早期版本

丽贝卡·阿达米:“因为这不是一项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献。它更多是一种宣言,它获得了联合国不同成员国支持,但在一开始并没有很重的分量,直到它引起了媒体关注,尤其是在巴黎会议举行之后。当时联合国还没有‘家’,纽约总部的大楼还没有建成。因此《宣言》在几年之后才让人们了解到它对联合国以及更广泛群体的重要性,因为当时主要的辩论都是关于安理会和一些引发关注的问题,以及联合国如何解决侵略和冲突等问题。”

丽贝卡·阿达米表示,虽然70年过去了,但被庄严载入《宣言》的各项原则在今天依然具有现实意义。妇女在起草《宣言》中做出的卓越贡献也应得到了解和发扬,以激励和启迪更多当今社会的妇女。

丽贝卡·阿达米: “这本书的题目是《妇女与世界人权宣言》。在这本书中,我描述了起草首个《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草案的过程,以及参与这一过程的妇女。《联合国宪章》中的很多措辞随后在《世界人权宣言》中被重复。因此,这是对主导的观念的具有性别视角的、反叙事性的描述,因为主导的观念认为,这是一项仅仅由男性起草的文献,其中也有若干女性参与,我知道埃莉诺·罗斯福是一个在许多历史记录中被突出的人物。但当我看到来自其他国家的妇女是如何参与这个过程时,我感到十分高兴,尤其是在新兴独立的国家,比如印度,以及在1947年建国的巴基斯坦。作为独立运动的一部分,妇女走上街头进行示威游行,她们在国家建国的过程中的确起到了突出的作用。沙伊斯塔·伊克拉穆拉和汉萨·梅塔都参与了国家首部宪法的起草。在《世界人权宣言》起草之时,她们作为反殖民、妇女权利和人权的强力倡导者来到了联合国的谈判桌,我认为这确实是历史性的。今天,对于许多妇女来说,了解她们如何在政治、法律和国际舞台起到突出的作用也十分具有启示意义。”

张立,联合国纽约总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