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报道】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有助于打击恐怖主义——访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沙希德

阿富汗马扎里沙里夫的古老清真寺。外墙上嵌满美丽的蓝色瓷砖。
联阿援助团图片/Jawad Jalail
阿富汗马扎里沙里夫的古老清真寺。外墙上嵌满美丽的蓝色瓷砖。

【专题报道】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有助于打击恐怖主义——访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沙希德

人权

爆炸、枪击、自杀式袭击……“伊黎伊斯兰国”、“基地”组织、“博科哈拉姆” ……从北美、中东,到亚洲、非洲、欧洲,恐怖袭击似乎无处不在。政府纷纷采取紧急措施,加强安全保障,在“反恐战争”的一片肃杀气氛之下,部分国家的宗教和信仰自由权等一系列人权,正在面临受到侵蚀的危险。联合国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沙希德(Ahmed Shaheed)于10月22日向联大提交了他的年度工作报告,在参加联大相关委员会会议间隙,沙希德接受了联合国新闻的专访。他在访问中表示,宗教信仰自由与公共安全两者之间并无分歧,尊重宗教信仰自由有助于打击恐怖主义,而践踏这一人权则会加剧紧张和冲突。请听钱思文的采访。

联合国新闻:首先,能否请您从联合国特别报告员或人权专家的角度,简要概括一下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定义?

沙希德:宗教或信仰自由权是一项覆盖范围很广的权利,也是一项常常遭到误解的权利。它是一项普遍的人权,它所保护的是个人或团体,而不是宗教本身。每一个人都拥有思想、良心和宗教或信仰自由,自然神论、无神论、非神论以及宗教以外的信仰统统包含在内。宗教或信仰自由包括两部分,其一是个人形成、持有或改变内在信念和信仰的权利,拉丁语称为“forum internum”,这部分权利不受国家或任何人的限制。其二则是这种“内在信念”在公共场合的展现,个人或集体以教义、实践、礼拜和戒律表达自己的宗教信仰。这部分权利可以进行限制,但必须是在出于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公共卫生、公共道德,以及保护他人权利的情况下,且施加限制时也必须符合国际法的相关规定。

 

联合国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沙希德。
联合国图片/Amanda Voisard
联合国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沙希德。

 

联合国新闻:您今年向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提交的报告重点强调在打击恐怖主义的过程中保护宗教或信仰自由,您为什么会对这一点格外关注?

沙希德:这是因为目前,以所谓的“反恐战争”为由,侵犯宗教或信仰自由权的现象有不断加剧的趋势。许多国家正在利用百姓对恐怖主义的合理担忧,向他们不喜欢的、持批评态度的个人或群体,以及异见人士实施广泛的攻击,这是对该项人权的蓄意侵犯。此外,在有些情况下,虽然政府并非有意为之,但是由于所采取的措施涵盖范围过于广泛,结果还是侵犯了包括宗教或信仰自由在内的一系列人权。尊重宗教或信仰自由权是促进人权的核心之一,只有尊重宗教或信仰自由,才能建成自由开放的社区。

 

联合国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沙希德于2017年10月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了为期11天的访问,并对该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以改善宗教信仰自由。图为沙希德在访问期间浏览古老的伊斯兰教手稿。
人权高专办图片
联合国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沙希德于2017年10月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了为期11天的访问,并对该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以改善宗教信仰自由。图为沙希德在访问期间浏览古老的伊斯兰教手稿。

 

联合国新闻:针对刚才所提到的政府侵犯宗教或信仰自由权的措施,您能否举一两个具体的例子?

沙希德:其中一项常见的措施是,以部分群体持有极端主义,或是可能引向暴力极端主义的观点为由,拒绝对其进行合法登记。此外,部分国家利用法律干涉宗教机构内部事务,干预或决定宗教团体的领导人选。同样引人担忧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国家正试图插手个人的内在信念,政府将某些外观或装扮认定为某种宗教的外在表现,将其视为是暴力极端主义的证据而加以限制。1981年宣布的联合国《消除基于宗教或信仰原因的一切形式的不容忍和歧视宣言》第六条,包含了一系列国家应当予以保障的思想、良心、宗教或信仰等方面的自由权利,其中有许多都在打击暴力和恐怖主义的名义之下受到了侵犯。

 

联合国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沙希德于2017年10月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了为期11天的访问,并对该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以改善宗教信仰自由。图为沙希德在访问期间参观一所伊斯兰学校。
人权高专办图片
联合国宗教或信仰自由问题特别报告员沙希德于2017年10月对乌兹别克斯坦进行了为期11天的访问,并对该国政府提出了一系列建议以改善宗教信仰自由。图为沙希德在访问期间参观一所伊斯兰学校。

 

联合国新闻:当前的舆论之中有一种声音认为,为了加强公共安全,政府应该对部分宗教或信仰加以限制,您对此如何回应?

沙希德:我认为这种观点并不正确。国家有义务保护百姓不受暴力威胁,但对部分宗教行为进行限制与侵犯宗教或信仰自由,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并不是所有与宗教教义相关的行为都受到国际法的保护,国际法所保护的只是那些不会对他人权利造成损害,不会破坏公共安全及公共秩序的行为。在国际法已经做出上述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对宗教或信仰自由权做出限制,是不正确的。此外,根据国际法,国家安全并不是限制宗教或信仰自由的合法理由。我们必须认识到,国家政府充分尊重宗教或信仰自由,将有助于创造一个团结和有凝聚力的社会,为打击极端主义做出积极贡献,而一旦国家试图破坏或限制该项权利,最终只会带来更多紧张、更多不满、更多愤怒,以及更多冲突。

 

国家政府充分尊重宗教或信仰自由,将有助于创造一个团结和有凝聚力的社会,为打击极端主义做出积极贡献,而一旦国家试图破坏或限制该项权利,最终只会带来更多紧张、更多不满、更多愤怒,以及更多冲突。——沙希德

联合国新闻:政府和社会如何在打击恐怖主义,加强公共安全的同时,避免侵犯宗教或信仰自由?

沙希德:最为关键的原则之一,是政府在对包括宗教或信仰自由在内的任何一项人权实施限制时,必须遵守国际法的相关规定。在此基础上,所施加的具体限制措施必须被写进法律,以便百姓能够清楚地了解和遵守。限制措施必须适当合理,不存在任何歧视,此外,还需要设立额外的监督和赔偿机制,以便在实施出现问题,人权遭到侵犯时进行及时处理。做到以上这些要求,国家就能在充分尊重人权的同时,实现更大程度的安全。与此同时,政府也应当意识到,宗教或信仰自由与公共安全两者之间并无分歧,相反,它们是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尊重宗教或信仰自由有助于实现更加具有抵御力、更加和平与和谐的社会。

 

联合国新闻:在“反恐战争”不断升级的背景下,您对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未来是否存在担忧?

沙希德:我对宗教或信仰自由的未来依旧乐观,但是对于当前的局势,对于这项人权如今的健康状况,我有着非常严重的担忧。虽然宗教或信仰自由从来都不是一项容易实现的权利,但在当前,全球不但面临着暴力极端主义的挑战,还有仇外心理、社区分歧,以及公共生活不断受限等许多因素,使得不容忍的状况日益加剧,包括宗教信仰自由在内的人权遭到破坏,我称之为“不容忍的新时代”。但积极的发展同样存在,其中之一便是各国正在提升对这一问题的重视,越来越多的国家任命了政府特使推动宗教或信仰自由。此外,包括伊斯坦布尔进程、《拉巴特行动计划》以及“信仰权利”倡议在内的联合国相关平台,信仰团体和人道主义者等各方都在努力提高公众认识,开展对话,记录侵犯人权行为,找到解决方案,推动对宗教或信仰自由权的尊重,国际社会正在逐渐认识到,没有对宗教或信仰自由这一基本人权的尊重,就没有自由开放的社区,就没有民主。

 

伊拉克摩苏尔,一名自杀式恐怖袭击者引爆了一枚汽车炸弹。
难民署图片/Ivor Prickett
伊拉克摩苏尔,一名自杀式恐怖袭击者引爆了一枚汽车炸弹。

 

联合国新闻:最后,您有没有什么想要特别强调的?

沙希德:我希望强调的是,最为广义的,包含人道主义及无神主义的宗教和信仰,是一种存在于人类内心的信念,这种信念在《世界人权宣言》通过的过程中扮演了关键的角色,在保护、建立以及巩固这一人权保护框架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如今我们所生活的时代,人权正在面临阻力,相关的迹象比比皆是。而尊重广义的宗教或信仰自由,正能够提供一个坚实的情感基础,将人们团结到维护人权的事业中来。

 

钱思文,纽约联合国总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