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援非自治领土人民团结周”强调保障非自治领土的权益和健康发展

联合国维和人员在西撒哈拉执行任务。
联合国/Martine Perret
联合国维和人员在西撒哈拉执行任务。

“声援非自治领土人民团结周”强调保障非自治领土的权益和健康发展

联合国事务

联合国大会曾于2005年12月8日通过决议,要求每年纪念“声援非自治领土人民团结周”。5月25至31日是今年“声援非自治领土人民团结周”。

《联合国宪章》将非自治领土定义为“其人民尚未臻自治之充分程度者”。1946年,澳大利亚、比利时、丹麦、法国、荷兰、新西兰、联合王国和美国等八个会员国,列举出其管理下的72个被视为非自治的领土。

在1960年《给予殖民地国家和人民独立宣言》通过后,大会于1963年批准了《宣言》所适用的64个非自治领土的修订名单。从1960年到2002年,有54个领地取得自治。

目前,仍有17个非自治领土。它们是:西撒哈拉、安圭拉 、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福克兰群岛(马尔维纳斯)、蒙特塞拉特、圣赫勒拿、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美属维尔京群岛、直布罗陀、美属萨摩亚、法属波利尼西亚、关岛、新喀里多尼亚、皮特凯恩、托克劳。

联大在决议中敦促有关管理国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和保证非自治领土人民对包括土地在内的自然资源的不可剥夺权利,并对这些资源的未来开发设置和维持控制,并请各管理国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保护领土人民的财产权。

决议还敦促所有国家直接地和通过其在联合国系统各专门机构和其他组织中的行动,向各非自治领土人民提供道义和物质上的援助,并请各管理国采取步骤争取并有效利用一切可能的双边和多边援助,以加强这些领土的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