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事务委员会要求马尔代夫恢复被判罪的前总统纳希德的总统任职权

马尔代夫前总统穆罕默德·纳希德2011年9月在位于日内瓦的人权理事会发表讲话。
联合国图片/Jean-Marc Ferré
马尔代夫前总统穆罕默德·纳希德2011年9月在位于日内瓦的人权理事会发表讲话。

人权事务委员会要求马尔代夫恢复被判罪的前总统纳希德的总统任职权

人权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今天根据一项调查结果,要求马尔代夫必须恢复前总统穆罕默德·纳希德(Mohamed Nasheed)的就职权,包括担任总统的权利。该委员会针对纳希德在2013年和2016年提出的两项个人申诉开展了调查,并确认在审理纳希德的案件中存在侵犯人权的情况。

纳希德是马尔代夫的第四任总统,也是第一位民选总统。他在2008年的选举中击败统治了马尔代夫30年的前总统加尧姆(Maumoon Abdul Gayoom),并于当年11月就任。

2012年,纳希德表示,自己在“枪口”的逼迫下辞职。 他随即受审,并于2015年3月因被控恐怖主义并被判处13年监禁。法院同时取消他参加总统选举的资格 16年。

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的专家经调查确认,判决纳希德有罪的司法程序是基于模糊的立法,并且存在严重缺陷,侵犯了纳希德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接受公正审判的权利。

委员会发现,判决对纳希德就职权的限制侵犯了他根据公约第二十五条参与政治的权利。委员会强调, 政治权利只有在特殊和特定条件下才能被暂停或限制;而侵犯公正审判权的司法程序可能导致政治权利受到任意限制。

人权事务委员会负责监督《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执行公约的情况。纳希德能够向该委员会提出申诉是因为马尔代夫不但是缔约国,同时也加入了该公约的任择议定书。

委员会做出决定,要求马尔代夫取消对申诉人纳希德的判决,审查对他提出的指控,考虑酌情进行新的审判,并确保审判以公平的方式进行。

人权事务委员会进一步指出,作为缔约国,马尔代夫有义务对权利遭到侵犯的个人给予充分的赔偿,并要求马尔代夫在180天内通知该委员会其为执行委员会决定而采取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