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瓦多一妇女因流产被判处30年监禁 联合国人权高专呼吁该国废除禁止堕胎法律

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扎伊德在萨尔瓦多与媒体见面。联合国人权高专/Guatemala
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扎伊德在萨尔瓦多与媒体见面。联合国人权高专/Guatemala

萨尔瓦多一妇女因流产被判处30年监禁 联合国人权高专呼吁该国废除禁止堕胎法律

本周三,萨尔瓦多一个上诉法院以情节严重的谋杀罪名维持了对一名流产妇女长达30年有期徒刑的判决。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发表声明, 对此表示关切,并呼吁萨尔瓦多废除禁止堕胎的严苛法律。

萨尔瓦多妇女特奥多拉·巴斯克斯(Teodora Vasquez)最初于2008年1月因以情节严重的谋杀罪名而被判处30年有期徒刑。 这项罪名通常用于起诉有故意中止妊娠行为嫌疑的妇女。

特奥多拉表示,当她孕期第九个月时,有一天突然感到一阵剧烈疼痛,在昏倒之前她叫了急诊,但醒来的时候孩子已经夭折,而她却被指控故意结束妊娠。

萨尔瓦多的反堕胎法是世界上最严厉的之一,妇女无论在任何情况下都被禁止堕胎,包括在有生命危险或者遭受过性暴力的情况下。该国《刑法典》第133条规定,导致或实施人工流产者将被判处2至8年徒刑。自1988年以来,至少还有41名像特奥拉多这样的妇女因遭遇流产或其他并发症而被认定为谋杀罪或情节严重的谋杀罪。

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扎伊德今年早些时候在萨尔瓦多正式访问期间曾呼吁该国暂停适用《刑法典》第133条,并要求审查所有以堕胎罪名被拘捕的妇女的案件。他强调,如果发现这些案件不符合国际标准,应立即将她们释放。

人权高专办指出,萨尔瓦多《刑法典》有关堕胎的规定似乎只适用于像特奥多拉这样贫困的妇女,因为“还没有看到有相对富裕的女性遭受同等待遇。”

人权高专办呼吁萨尔瓦多履行其国际人权义务,废除禁止堕胎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