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助理秘书长泽里胡恩:加强联合国制裁的有效性需要各成员国通力配合

联合国负责政治事务的助理秘书长泽里胡恩在安理会做情况通报。联合国资料图片/Paulo Filgueiras
联合国负责政治事务的助理秘书长泽里胡恩在安理会做情况通报。联合国资料图片/Paulo Filgueiras

联合国助理秘书长泽里胡恩:加强联合国制裁的有效性需要各成员国通力配合

联合国负责政治事务的助理秘书长泽里胡恩(Taye-Brook Zerihoun)8月3日在安理会有关“加强联合国制裁有效性”议题的公开会议上做情况通报时表示,联合国制裁是维持全球和平与安全的一个有力工具。他强调,在结合其它基于《联合国宪章》的工具、服务于明确制订的目标、尊重正当程序和人权的基础上,继续运用制裁工具至关重要。

经安理会授权设立的联合国制裁机制目前有13项,涉及索马里和厄立特里亚、伊黎伊斯兰国和基地组织、伊拉克、刚果民主共和国、苏丹、哈里里死因调查、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利比亚、塔利班、几内亚比绍、中非共和国、也门和南苏丹。

联合国负责政治事务的助理秘书长泽里胡恩3日在安理会表示,目前实施的13项制裁机制在防止冲突、打击恐怖主义、限制核武器扩散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泽里胡恩表示,安理会通过定制和校准的制裁措施来阻遏不符合宪法的政府变更、非法开采自然资源用于资助武装组织活动、侵犯人权和国际人道主义法,特别是作为恐怖行为的冲突中的性暴力。从另一方面讲,制裁措施的目的在于为履行和平协议和建设和平的努力提供支持。

泽里胡恩表示,联合国制裁工具同时具有灵活性,会定期得到审议、调整和终止。2016年,伊朗、科特迪瓦和利比里亚三项制裁得到终止。泽里胡恩指出,自1966年以来,安理会共通过了26项制裁机制,其中15项得到终止。

泽里胡恩表示,有效的联合国制裁需要得到成员国和国际社会的广泛支持。制裁决议在纽约联合国总部获得通过后,需要在边界口岸、机场、银行和金融机构得到落实,无论是各个层面的政府机构还是私营部门都应该在其中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