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十届缔约国大会开幕

罗马尼亚一所残疾人学校的入口。
世界银行图片/Flore de Préneuf
罗马尼亚一所残疾人学校的入口。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十届缔约国大会开幕

《残疾人权利公约》第十届缔约国大会6月13日在联合国纽约总部开幕。这次会议汇集了来自世界各国政府、残疾人、民间社会和学术界等各方代表,共同讨论在公约生效迈入第二个十年之际,应当如何在执行的过程中全面融入残疾人,让他们充分参与。

在一位保加利亚盲人女歌手的歌声中,《残疾人权利公约》第十届缔约国大会在联大会堂拉开了帷幕。

本次缔约国大会从6月13日开始至6月15日。会议的主题是,“《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二个十年:残疾人及其代表组织的包容和充分参与执行公约”。

联合国残疾人权利问题委员会主席特蕾西娅•德格纳(Theresia Degener )表示,在过去10年中,《残疾人权利公约》在世界范围内有力地促进了残疾人权利的改善。

德格纳:“《残疾人权利公约》生效10年来,许多国家改变了立法,包括监护权、心理健康和选举方面的法律,使得残疾人能够更容易地参加选举,获得了更多的自由。许多国家也修改了教育方面的法律,执行了包容性的教育政策。但是这些还不够,我们还有很多工作要做,目前仍然存在着很多对残疾人权利的侵犯行为。”

本次会议重点关注三大议题:解决对残疾人的多元歧视造成的影响,促进残疾人根据公约参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努力,并为此与多方利益攸关方结成伙伴关系;促进残疾人充分参与人道主义行动;促进包容性的城市发展,实施联合国 “新城市议程”。

本次会议选举了代表东欧集团的保加利亚担任主席,副主席由代表非洲集团的突尼斯、代表亚太集团的斯里兰卡、代表拉丁美洲和加勒比集团的厄瓜多尔和代表西欧和其他集团的德国担任。

目前全球约有6.5 亿残疾人。按照有一名家庭成员为残疾人计算,约有20 亿人受到残疾问题的直接影响,相当于世界人口的三分之一。

《残疾人权利公约》是21 世纪第一个综合性人权条约。《公约》通过了对残疾人的广泛分类,并重申身患不同残疾的所有残疾人都有权享受一切人权和基本自由。《公约》阐明并描述了各种权利应如何适用于残疾人,查明了在哪些领域做出了便于残疾人有效行使其权利的调整;残疾人的权利在哪些领域受到侵犯;以及必须在哪些领域加强对残疾人权利的保护。

《残疾人权利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于2006 年12 月13 日由联合国大会通过,并于2008年5月3日生效。截至2017年4月,公约共有160个签约方和173个缔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