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高专办欢迎尼泊尔法院对内战期间实施暴行的军人判刑

人权高专办发言人科尔维尔 。联合国图片/Jean-Marc Ferré
人权高专办发言人科尔维尔 。联合国图片/Jean-Marc Ferré

人权高专办欢迎尼泊尔法院对内战期间实施暴行的军人判刑

尼泊尔一个地方法院4月16日对三名军官定罪并判刑。这三名军官被指控于2004年尼泊尔内战期间谋杀了一名十五岁的女孩。联合国人权高级专员办公室4月18日发表声明,对此表示欢迎。

2004年2月,被指控的三名尼泊尔军官杀害了一个名叫梅娜·苏慕沃(Maina Sumuwar)的女孩。他们因此被判入狱20年。

人权高专办发言人科尔维尔18日在日内瓦的记者会上对尼泊尔地方法院做出这一判决表示欢迎。

科尔维尔:“这是在1996年至2006年的尼泊尔内战期间,尼泊尔军队人员首次被民事法庭定罪。”

被指控的第四名军官被法院宣判无罪。这名军官曾由于被签发了逮捕令而于2009年被联合国乍得维和特派团予以遣返。

梅娜·苏慕沃于2004年2月17日在位于尼泊尔中部一个村庄的家中被带走,军队人员当时正在寻找她的母亲,梅娜由于被怀疑与反对派武装有牵连而受到拷问。她遭受了酷刑,并于当月在被尼泊尔军队拘禁期间死亡。

尼泊尔军队和政府最初否认了解梅娜的命运或下落。她的遗体则被秘密掩埋。

科尔维尔表示,人权高专办和其他人权组织一直坚持要求应对这一事件负责的人承担全部责任,而星期天的判决是梅娜案长期以来一直未能成功申张正义之后多方不懈努力换来的结果。

科尔维尔指出,没有一名被定罪的军官出席宣判,因此还有待观察他们是否最终会被逮捕并服刑。人权高专办敦促尼泊尔当局在这个重要的具有象征意义的案件上执行法院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