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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强烈谴责三名加沙男子因“叛国罪”遭极刑处决事件

人权高专办发言人沙姆达萨尼资料图片
人权高专办发言人沙姆达萨尼资料图片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强烈谴责三名加沙男子因“叛国罪”遭极刑处决事件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4月7日发表声明称,加沙当局日前依据“巴勒斯坦解放组织”《革命刑法典》指控三名男子“与占领者合作”,并以所谓“叛国罪”将其判处死刑。联合国方面对此予以“措辞最强烈”的谴责,并敦促控制加沙地带的伊斯兰抵抗运动哈马斯遵守相关国际法、停止此类极刑处决活动。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发言人沙姆达萨尼(Ravina Shamdasani)7日在日内瓦举行的记者会上指出,加沙当局不顾联合国方面及其他国际和巴勒斯坦人权组织的呼吁,强力执行死刑处决,这违反了巴勒斯坦根据国际法所承担的义务,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该公约在死刑案件的审理和判决方面有严格的限制条件。

沙姆达萨尼说,“处决违反了一系列条件。这三名男子被判犯有‘叛国罪’,这不符合公约规定的只有‘最严重犯罪’才可判处死刑的门槛。根据国际人权法,此类做法被认为是蓄意杀人。此外,平民在军事法庭被定罪,这也违反了国际法……”

沙姆达萨尼指出,人权高专办担心,此次判处死刑的审判似乎不符合“公平审判”的国际标准。针对有关酷刑指控,当局也没有进行充分的调查,这增加了“刑讯逼供”、“屈打成招”的可能性。此外,依据国际法,任何被判处死刑的人应有权要求赦免或减刑,但此次被处决的三人均被剥夺了这一权利,因为巴勒斯坦的法律规定,只有总统才有权豁免罪犯或对其减刑。

联合国人权高专办敦促加沙当局停止进一步的处决活动,遵守巴勒斯坦依据国际法所规定的义务,并呼吁巴勒斯坦国(State of Palestine)立即正式建立暂停使用死刑的机制并争取废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