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恐委员会探讨如何拒绝向支持或实施恐怖行为的人提供安全庇护

援助人员正在叙利亚检查一栋倒塌的建筑物,周围是瓦砾和损坏的牙科设备。
01-04-2017Syria.jpg (26441) 叙利亚阿勒坡的一所医院四年前被毁。联合国目前正在计划进行修复。人道协调厅图片

反恐委员会探讨如何拒绝向支持或实施恐怖行为的人提供安全庇护

安理会2001年通过了第1373号决议,要求会员国拒绝对资助、计划、支持或实施恐怖袭击的人提供安全庇护,同时呼吁不向涉嫌恐怖主义行为的人赋予难民地位。这要求会员国相应地在立法和执法等方面采取一些行动。但在实践中, 由于问题的跨国性质、缺乏刑事合作的区域框架以及缺乏资源等原因,会员国在落实决议方面面临诸多挑战。为了讨论这些挑战,确定良好做法,明确需要进一步努力的领域,联合国安理会反恐怖主义委员会4月5日举行了公开通报会议。

反恐委员会此次会议题为“拒绝向资助、计划、支持或实施恐怖主义行为的人提供安全庇护,根据国际法防止恐怖分子滥用庇护制度” 。

来自反恐委员会、国际刑警组织、联合国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以及联合国难民署的官员与专家出席会议。

毒品与犯罪问题办公室预防恐怖主义问题司司长毛洛·米蒂科(Mauro Miedico)指出,恐怖分子,特别是他们的领导人,往往在合法的边缘行动,并继续专注于寻找法律漏洞。因此,有必要尽早确定刑事犯罪,为一系列广泛的恐怖主义罪行的调查、起诉和裁决提供法律依据。

米蒂科指出,安理会第1373号决议要求会员国采取一些步骤,包括制定有效的反恐立法。多年来,各国在反恐方面也一直在逐步从反应到预防转变,不断通过新立法,以防止在国境内外支持或实施恐怖主义罪行。但在执行方面,存在着很多挑战。

米蒂科说:“刑事司法当局面临诸多实际的挑战,因为涉嫌参与恐怖主义活动的人、受害者、证人、证据、专家或犯罪所得可能位于该国的国家管辖之外。这些挑战涉及薄弱和过时的法律和条约,司法制度的差异,国内机构和国家之间缺乏沟通和协调机制。”

与会各方还讨论了恐怖分子滥用庇护制度的问题。

安理会呼吁会员国在给予难民地位之前,应按照国际法采取适当措施,确保寻求庇护者没有计划、协助或参与实施恐怖主义行为。根据《联合国难民公约》,如果有充分理由认为某人涉嫌这类行为,则不得向此人提供保护。但实际上,在面对大量移徙者和庇护寻求者的情况下,会员国在及时查明嫌疑人方面经常遇到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