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组织成员国承诺提供3400亿美元的双边借款 保持基金组织的贷款能力

货币基金组织图片/Henrik Gschwindt de Gyor
基金组织双边借款的使用将适用基金组织执董会2016年8月批准的新框架。这一新框架将取代2012年商定的框架,当时,为了应对全球金融危机,成员国决定通过双边借款协议补充基金组织的资源。
在2012年借款协议下,目前与债权人之间的协议共有35项,总额为2820亿特别提款权(3930亿美元)。从10月12日起将到期的这些协议尚未被提用,但作为份额和新借款安排(NAB)之后的第三道防线发挥了重要作用,使成员国和市场确信基金组织有充足的资源满足潜在需求。
新的框架保留了现有借款框架的主要形式,并包含一个新的多边表决结构,该结构使债权人在今后启动双边借款协议时有正式发言权。新协议的最长期限统一为2020年底,初始期限是2019年底,经债权人同意可以延长一年。新框架下的协议将继续作为份额和新借款安排之后的第三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