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理会决议敦促八个关键国家尽快加入 以便《核禁试条约》早日生效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主持安理会会议。联合国资料图片/Rick Bajornas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主持安理会会议。联合国资料图片/Rick Bajornas

安理会决议敦促八个关键国家尽快加入 以便《核禁试条约》早日生效

在9月24日《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开放供签署20周年纪念日前夕,安理会通过决议,敦促八个有关国家毫不拖延地签署或批准条约,因为这些国家的加入将能够促成条约生效。

1996年的9月10日,联合国大会通过了《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并于9月24日开放供签署。当年11月,签署国成立了条约筹备委员会。

安理会在9月23日《核禁试条约》开放签署20周年前夕通过决议中指出,一项生效的、具有普遍性并可获得国际有效核查的禁试条约是禁止核武器试爆和其他任何核爆炸的最有效途径,助于限制核武器的开发和质量改进。因此,条约的生效是一项有效的核裁军和不扩散措施,有助于建立一个没有核武器的世界。

决议获得了安理会15个成员国的14票赞成,一票弃权。投弃权票的国家是埃及。

目前已经有183个国家签署了条约, 166个国家交存了批准书,条约附件二所列的条约生效要得到其批准的44个国家中,已有41个国家签署、36个国家批准了条约,其中包括几个核武器国家。

尚未签署或批准附件二的国家有8个,其中中国、埃及、伊朗、以色列和美国签署了条约但尚未批准,印度、朝鲜、巴基斯坦尚未签署。

决议敦促所有尚未签署或批准条约的国家,特别是附件二中的其余8个国家毫不拖延地签署或批准条约;促请所有国家不进行任何核武器试爆或任何其他核爆炸;决议同时确认,即使在条约没有生效的情况下,国际社会仍可按照条约在筹备委员会的指导下,临时试行开展核查制度的检测和分析工作,并确认这些工作是重大的建立信任措施,有助于区域稳定,可加强核不扩散和裁军制度。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在投票后发言表示,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承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和无核武器地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刘结一表示,中国是最早签署《核禁试条约》的国家之一,始终坚定维护条约的宗旨和目标,恪守暂停核试验的承诺。中国将继续与各方一道致力于推动条约早日生效。